推 sssn1:其實沒那麼難 字面就能解釋的 實質上一罪就是"實際本質上就 05/02 16:36
→ sssn1:只構成一個罪名"的討論 判決就是看有沒有真的成立而已 05/02 16:37
→ sssn1:那六個都是一個條文而已。 裁判上一罪就是相反,"實際上構成 05/02 16:38
→ sssn1:多條罪名,但在"裁判上最後只成立一條罪",刑法修正後已廢除 05/02 16:39
→ sssn1:連續和牽連,所以目前只剩下想像競合(成立多罪但從一重處斷) 05/02 16:39
推 sssn1:補充下 前者乃形式上數罪,惟"實質一罪=評價一罪=包括一罪" 05/02 16:43
→ sssn1:將分開看本應分別成立犯罪的行為 用法律視為一罪 ex.連打人 05/02 16:44
→ sssn1:好幾拳 "本應"成立n個傷害 但用接續犯概念 視為一個277 05/02 16:45
→ sssn1:後者乃形式上數罪 實質也數罪 惟只一行為 故基於一行為不兩 05/02 16:46
→ sssn1:罰,而"裁判上一罪",國家只有一個刑罰權。 05/02 16:47
推 susanoo:扁人10下,看起來10個傷害罪(形式上數罪),但論罪科刑只 05/02 18:32
→ susanoo:只有1個傷害罪(實質上一罪,接續犯),其他同理 05/02 18:32
→ qawplo:謝謝以上 05/02 18:40
推 guitarvolley:謝謝解惑 05/02 19:31
推 qaqaws3: 請問一下~~不罰前後也算是裁判上一罪嗎? 06/18 1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