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xsophiexs (sophie)
看板Examination
標題[問題] 地上權轉讓
時間Fri May 16 10:34:14 2014
請問如果原地上權人(甲)將地上權轉讓給(丙),那丙與土地所有人(乙)的關係是怎樣呢?
如果甲乙就租約沒有登記 ,那丙是繼受原租金給付給乙 ,還是說基於租約只具相對性所以乙丙要重新談租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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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oder:租約是要登記啥.... 05/16 10:59
→ sxsophiexs:麻煩請看836 05/16 11:10
推 tarusu:地上權為物權非經登記不生效力,故甲轉與丙應辦他項權利 05/16 15:06
→ tarusu:變更登記 租約部份可以其他應記載部分記明之 05/16 15:06
→ tarusu:租約為債權,原則上不用登記,這只是契約上的問題 05/16 15:07
→ tarusu:故乙丙兩人意思表示合致即可 應該是這樣吧我想 05/16 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