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utkin:這個扯不上防衛,有時候你就只能仰賴管理者出面 05/24 21:22
推 kutkin:碰到水準差的管理者 你也只能摸摸鼻子 05/24 21:25
推 mekida:說實在真的有點比例原則問題,你頂多水桶個三天意思就可以 05/24 21:29
→ logojuju55:哦?比喻的真好,今年蚌首就是你了 05/24 21:42
→ imflash:發文者沒有義務去承擔被羞辱的風險?是這樣嗎? 05/24 22:50
→ imflash:看來你沒被噓爆過 05/24 22:50
→ shernway:敢發文就要有被噓的準備阿 05/24 22:51
→ shernway:而且你的回擊說真的挑釁意味還比koller嚴重 05/24 22:51
噓 imflash:我先來好了 05/24 22:52
噓 japanpie:好酸喔 05/24 23:08
→ bloodyaugust:想問一下,言語上攻擊可以主張正當防衛反擊回去嗎? 05/24 23:19
→ bloodyaugust:法緒讀的不好,純粹請教一下 05/24 23:21
噓 nf7689:可以回公告嗎? 05/24 23:53
推 guitarvolley:可以對公然侮辱成立正當防衛,比如說衝上去摀住他嘴 05/25 00:20
→ guitarvolley:巴 05/25 00:20
推 guitarvolley:我刑法不好,純屬管見 05/25 00:22
推 dragon8332:伊藤上課好像舉過樓上類似例子XD 05/25 00:25
→ EEERRIICC:被水桶又不會死...推文嗆嗆要玩得起才叫PTT啊XDDDDD 05/25 02:18
噓 smilelover:推5樓 05/25 03:56
推 ccwccw:在電腦前面也玩不起嗎? 05/25 04:05
→ deathkosaga:要扯正當防衛的話你的適當性不會過... 05/25 09:55
噓 bt011086:根本就不是有效的防衛手段,少鬼扯了! 05/25 10:25
推 guitarvolley:樓上所言甚是,互嗆的確稱不上有效防衛手段 05/25 10:47
噓 letumvelvita:喔。 05/25 15:42
噓 plok1:如果你覺得被羞辱,可以去告他............................ 05/25 17:26
→ aboutsummer:要不要順便申請大法官解釋 05/25 21:11
→ aboutsummer: 聲 05/25 21:13
噓 XC90:建議你直接向國際法庭控訴!!! 05/25 23:37
噓 Day7:這樣主張正當防衛……你還是先把課本弄懂 再學人家看月旦 05/26 10:53
噓 soga:這種格調跟法律素養還想考調查局?本局沒收你真是萬幸... 05/26 13:02
噓 shiva999:XD 05/26 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