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Examination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問題一: 王金平先生參加立法委員選舉共得票80,000票 每票得到政府補貼30元 設立法委員競選經費上限為1,000萬元 王委員共支付競選經費800萬元 其中200萬來自他人捐贈 試問王委員於申報綜合所得稅時 得列舉扣除之金額為: 答案:360萬元 問題二: 馬英九及吳敦義先生參加總統副總統競選共得票700萬票 每票得到政府補貼30元 設總統副總統競選經費上限為1億元 馬英九及吳敦義先生共支付競選經費1億2千萬元 其中3千萬元來自他人捐贈 試問馬英九及吳敦義先生於申報綜合所得稅時 得列舉扣除之金額為: 答案:0.9億元 請幫忙解惑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1.254.100.12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01992622.A.F94.html
energy3q:第一題 600萬-(80000x30)=360萬 06/06 08:27
energy3q:第二題 1億2千萬減掉3千萬=9千萬,不超過上限1億,全可 06/06 08:31
energy3q:扣除,不須再扣補貼 06/06 08:31
wegreen:第二題張建昭老師解:上限1億-捐贈3000萬=7000萬 06/06 08:37
wegreen: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第40條:於第38條規定候選人 06/06 08:39
wegreen:競選經費最高金額內,減除接受捐贈,得於申報所得稅時 06/06 08:40
wegreen:合併作為當年度列舉扣除額 06/06 08:40
boydogboy:老師上課解錯啦!!!! 06/06 11:36
akilameni:謝謝 06/07 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