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hungchun:我的理解:繼承在民法繼承編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五月二十二 06/08 10:23
→ chungchun:日修正施行前開始,「得溯及」。逾該日則「適用新法」 06/08 10:23
→ sinksink:1-3也是總統6月10日公布的,看立法過程(法源法律網查得到 06/08 10:27
→ sinksink:從本來是空白的,到協商日才加上日期,意思應該是很明確 06/08 10:28
→ sinksink:地表示他們過了後面就適用新法,這跟法律原則不一樣,不 06/08 10:28
→ sinksink:過從1-3立法過程他們就是那樣幹的,攤手 06/08 10:29
→ imcourse:也就是說98年5月22日開始全面適用限定繼承是這樣嗎? 06/08 10:54
→ sinksink:是的,雖然不合理,但的確是黨團協商才生出來這種智缺法 06/08 11:06
※ imcourse:轉錄至看板 LAW 06/10 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