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Grandmasters:如果學生不知道你是兼差的話呢 06/15 19:58
→ opm:滿地的line在傳,學生知不知道根本不是問題,傳到首長手機裡才是 06/15 20:19
→ opm:問題..-.- 06/15 20:20
→ juneday:公務人員經機關同意是可以在補習班教書的,我以前待的機 06/15 21:22
→ juneday:關,每年都有4、5位上簽呈,有的在公職補習班,有的在外語 06/15 21:22
→ juneday:補習班,還沒聽說哪次機關是不准的 06/15 21:22
推 REALucifer:好奇問一下,作家出書算嗎 06/15 21:27
推 Grandmasters:我聽過有機關不准的XDDDDDDDD 06/15 21:27
→ Grandmasters:出書好像不能..記憶中 06/15 21:28
→ opm:印象裡老補習班屬教育局轄下,不是以營利事業登記,後來的公司型 06/15 21:29
→ opm:態補習班以營利事業登記,屬經濟部轄下?受雇到營利事業的也可以 06/15 21:30
→ opm:?我遇到的案例是搞成講演的車馬費,次數多了點,卻無受雇名義 06/15 21:31
→ opm:光機關許可就得簽到首長那吧...-.-J大單位大概一堆人很夠力? 06/15 21:32
推 juneday:重點是:補教業在銓敘部函釋裡算是「教學」,就像你去學 06/15 21:32
→ juneday:校兼課一樣,所以只要機關同意即可 06/15 21:32
→ juneday:很夠力?沒有啊!是簽到首長沒錯~ 06/15 21:34
→ opm:那應該是教育單位管補習班的時代出的函釋?也許該問問銓敘部有 06/15 21:35
→ opm:沒有興趣修正函釋回歸不得兼職營利事業? 06/15 21:36
推 Grandmasters:請問你們公職薪+補習班薪=? 06/15 21:47
→ Grandmasters:錄影帶函授權利金也算入 06/15 21:47
→ wind0710:保公保的就不能加其他保 勞保一加馬上就.... 06/15 21:54
→ opm:是現行函釋,不過感覺有點過時,教育部跟經濟部好像也有點扯不清 06/15 21:56
→ opm:補習班是否一定屬於教育部認定的補習教育似乎也有疑義 06/15 21:57
→ juneday:薪水不是重點,我哪知他們領多少錢?重點是這是「教學工作 06/15 21:58
→ juneday:」,機關同意就好,公務員服務法並沒有限制你兼任教學工作 06/15 21:58
→ juneday:不能支薪 06/15 21:58
→ opm:有些立案補習班被教育主管機關排除在管轄範圍外,也不知兼下去 06/16 20:17
→ opm:到底怎樣,不過經濟部跟教育部好像還沒弄出個結果... 06/16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