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zaass23:使之不能抗拒而交付或拿取他人之物為強盜 06/22 20:26
→ zzaass23:未使之交付 或拿取 應難謂之著手 預備吧 06/22 20:27
推 jespershine:強盜未遂+過失致死。強盜既未遂之分在於是否取得財物 06/22 20:27
→ zzaass23:後罪 應可論甲13II間接故意 因他一定出去開車 06/22 20:29
→ zzaass23:所以撞到人為甲可預見 強盜預備 殺人既遂間接正犯 06/22 20:30
→ jespershine:強盜有無達到著手階段 有2說 1. 故意+著手+難以抗距 06/22 20:31
→ jespershine:2 故意+著手 就行了 06/22 20:31
→ jespershine:寫到間接正犯的話就錯太大了吧!!甲沒有利用之意思, 06/22 20:34
→ jespershine:本題也沒有誰被利用,間接正犯是哪來的? 06/22 20:35
→ jespershine:且題目也只有說甲只要強盜又沒有殺人故意,怎會討論 06/22 20:36
→ jespershine:殺人既未遂? 06/22 20:37
→ nanotubes:請問j大那預備怎麼認定阿? 06/22 20:48
→ nanotubes:使之不能抗拒+拿取財物這中間有時間上的先後順序吧? 06/22 20:52
→ nanotubes:使之不能抗拒+拿取財物這兩條件是不是都否定才是預備?? 06/22 20:54
→ jespershine:有無預備要從具體個案來看~本題若已買藥但未下藥應屬 06/22 21:04
→ jespershine:預備 06/22 21:04
→ jespershine:先後順序會影響是強盜還是準強盜。還未達於著手前的準 06/22 21:07
→ jespershine:備行為就是預備。 06/22 21:08
→ nanotubes:感謝j大~ 厲害 突破我的盲腸了 謝謝! 06/22 21:11
推 guitarvolley:下藥已經有造成法益侵害的危險印象了,應屬著手 06/22 21:29
推 guitarvolley:甲就乙撞死人沒有支配意思,也沒有殺人故意,但有預 06/22 21:31
→ guitarvolley:見可能性,論以過失致死 06/22 21:31
推 asd065:用主客觀混合下去判斷 有就著手沒就預備 06/22 21:32
推 louis123321:強盜致死 06/22 21:56
推 lovemon1013:強盜未遂+過失致死 06/23 09:14
推 lovemon1013:甲主觀強盜故意 客觀上已著手(他法)但並未造成財產 06/23 09:18
→ lovemon1013:法益損害 故論未遂 06/23 09:19
→ lovemon1013:如被害人並無達不能抗拒,應論恐嚇取財,而非強盜未遂 06/23 09:20
推 lovemon1013:至於死亡部分 甲並無故意(要硬凹有故意也是可以...) 06/23 09:22
推 lovemon1013:無故意 有人死 論過失,接著看妳要不要變成加重結果就 06/23 09:26
→ lovemon1013:看妳認為有無預見囉 06/23 09:26
→ lovemon1013:看妳認為有無預見囉 06/23 09:26
推 louis123321:這題的出題老師認為是強盜致死啦 他有他的標準答案XD 06/23 11:49
推 lovemon1013:昨天要回突然當掉 他沒利用意思所以不是間正 06/24 0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