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iifz32:營利所得是加入綜合所得總額適用稅率 07/20 00:38
→ iifz32:若有說明是減半徵收就是100萬營利所得減半加計 07/20 00:38
→ iifz32:與營利事業所得沒有關係,獨資與合夥是加計綜合所得稅 07/20 00:40
→ TryKoan:因此I大認為上面那例子是以50萬徵收? 07/20 00:51
→ TryKoan:所得稅修法後,104年獨資合夥事業不是要申報繳納營所稅嘛? 07/20 00:53
推 iifz32:看錯了,未注意到今年有修改到這條條文 07/20 01:08
推 iifz32:新修法上說的是你舉例的ex2的算法 加計到營利所得(綜所稅) 07/20 01:12
推 wewe592:個人覺得:先用100w乘於17%/2=8.5w為全年應納稅額之半數, 07/20 11:21
→ wewe592:然後以100w-8.5w=91.5w,記入營利所得課徵綜合所得稅 07/20 11:21
推 AICO0823:修法後獨資、合夥是需要繳納營所稅的 以你此例計算 07/20 14:10
→ AICO0823:營所稅應納為額=100萬*17%*1/2=85,000 07/20 14:13
→ AICO0823:併入個人綜所所得之營利事業所得=100萬-85,000=915,000 07/20 14:14
→ AICO0823:此次修法主要原因為兩稅合一修法後所作的修改 07/20 14:15
※ 編輯: TryKoan (163.26.71.6), 07/20/2014 20:11:25
→ TryKoan:感謝以上大大的回文,目前已經能夠理解這扣抵計算的原因 07/20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