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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是侵權行為 那請問191-2是不是侵權行為呢? 怎麼競合呢? [問題] 應考資格、各種國考疑難雜症等,以有正確作法、答案者為主 (不包括書裡的疑問)。若問題如人生規劃、讀書計畫等,無一 定作法、答案者,請用閒聊選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85.210.3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06711840.A.72C.html
opas1216:都是啊....191-2只是把侵權事由寫出來而已吧 07/30 17:51
chengtingXD:191-2是推定過失,要由行為人舉證無過失,184是被害人 07/30 18:22
chengtingXD:要自己舉證,兩個是請求權競合 07/30 18:22
a9301040:自由競合說 07/30 18:29
aij:不是吧 是法條競合喔。 191-2是184的特別規定 08/05 01:41
aij:自由競合或相互影響那些是契約責任跟侵權責任競合才有意義 08/05 0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