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corpioman: 找到同伴了 你跟我寫的一樣 08/18 00:20
推 jackass1113: 持有兇器(美工刀)? 08/18 00:24
推 sugar325: 我也是這樣寫+1 08/18 00:26
→ Zyth: 我也類似 08/18 00:29
推 tony0501: 個人覺得不成立脫逃 因為非公務員逮捕 但還是要討論 08/18 00:48
推 moontree: 被追呼為犯罪人而被現行犯逮捕是命中帶賽但是法律允許, 08/18 00:54
→ moontree: 為了維護世界和平我決定使用脫逃罪使其伏法 08/18 00:56
→ bukkake0103: 不成立脫逃罪啊,非公務員 08/18 01:01
→ bukkake0103: 有個判例還判決就是被普通人逮捕以後送交警察途中落 08/18 01:01
推 Tino: 所以你覺得甲傷害丙也不成罪嗎?現行犯只要有相當理由認定即 08/18 01:01
→ bukkake0103: 跑,結論上不成立脫逃罪 08/18 01:01
→ Tino: 可,不用到確信之程度!丙逮捕甲是依21+刑訴88條3項之合法行 08/18 01:02
→ Tino: 為,甲不得主張23,甲成立傷害罪啊 08/18 01:02
推 bm061596: 手持有兇器啊...... 08/18 01:05
推 Ryaniii: 有相當理由就可以用逮捕現行犯吧!? 08/18 01:23
→ godblesssam: 好多人睡覺 08/18 01:51
→ Naimamo: Tino大正確,而且脫逃罪必須是限於公法上的逮捕,私人逮 08/18 02:02
→ Naimamo: 補不屬之 08/18 02:03
→ sinman: 今年書記官考題好細 08/18 03:06
推 tooda: 我跟原po一樣ㄟ 我寫丁戊兩人是依現行犯 但丙並非依現行犯 08/18 03:54
推 tooda: 丙成立302 另外為啥要討論脫逃罪阿@@ 很明顯就不是阿 只因 08/18 03:56
推 ccjvc: 寫同Tino大一樣 08/18 04:27
推 PURRMI: 我跟你寫的一樣 08/18 07:34
→ PURRMI: 相當理由是嫌疑犯吧? 08/18 07:36
推 PURRMI: ㄜㄜ記錯了 逮捕也有,但是這個應該有法益侵害的危險了嗎 08/18 07:38
→ PURRMI: ?(著手) 08/18 07:38
推 jllye2003: 是不成立161自行脫逃,因無置於公力拘束下 08/18 08:08
推 guitarvolley: 就算不成立,有涉及的罪盡量討論到吧 08/18 08:48
→ guitarvolley: 不然該爭點的配分都拿不到 08/18 08:49
推 kc1c: 我也是丙不能成立正當防衛而阻卻違法 因為甲並無不法侵害 08/18 10:54
→ smalljimmy: 我的想法是由於不是真正的現行犯(沒犯行) 08/18 11:56
→ smalljimmy: 所以是一個偶然防衛不知道是否有理 08/18 11:58
→ tooda: 客觀上對丙尚不符現行犯的要件阿。對丁戊才是 我是這樣解啦 08/18 12:07
→ tooda: 不過我實力很弱xd 08/18 12:08
推 aaaaaz22: 我覺得丙的阻卻違法可以討論正當防衛和現行犯逮捕, 08/19 14:21
→ aaaaaz22: 但是用「不成立現行犯」來推翻「正當防衛」,應為不妥 08/19 14:22
推 clwspurs: 天啊~居然有人說追呼是現行犯~你們忘了還有"準"現行犯? 08/22 15:18
→ clwspurs: 對丙來說是現行犯,對丁戊來說是準現行犯,都是依現行犯逮 08/22 15:20
→ clwspurs: 捕啊~我最後寫甲只成立傷害罪! 08/22 15:22
→ clwspurs: 而且題目最後是問甲成立何罪,丙丁戊寫重點帶過就好吧! 08/22 15:24
→ clwspurs: 題目也說,丙發現並喝止,意思代表甲是現行犯了~ 08/22 15:29
→ clwspurs: 不用過度解讀題目的意思,這樣是不是還要檢討符不符合 08/22 15:31
→ clwspurs: 刑訴現行犯主客觀要件?個人淺見啦~~ 08/22 15:32
推 clwspurs: 還有,161哪裡規定一定要公務員逮捕?這題是因為尚未在公 08/22 18:18
→ clwspurs: 權力拘束下,所以才不成立!跟什麼私人逮捕非公務員無關! 08/22 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