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bryant780417: 推 還在講特別權利關係 我都笑了08/25 08:55
推 smt3457: 中肯 推08/25 09:01
推 t7788921: 中肯啊,警專早該變成訓練中心,考上國考後再送去訓練個一08/25 09:05
→ t7788921: 年半兩年08/25 09:05
推 acdc2260: 一般生出來不是也綁六年嗎 還是我資訊有誤@@08/25 09:23
推 binshin: 只能淚推了 汪08/25 09:23
→ after1: 地特綁六年是辭職要賠錢嗎... 這個例子有點怪08/25 09:26
→ qa17b: 地特是限制輪調又不是不讓你辭職 差有點多噢... 08/25 09:28
→ ert0700: 賠錢是因為他們領前學雜費又有減免08/25 09:29
→ ert0700: 其他公務人員要是考上一次補齊那些費用 那閃人賠錢有何不08/25 09:31
→ ert0700: 可08/25 09:31
推 L134: 推08/25 09:47
噓 gpo: 比喻錯誤..一般公務員所稱的綁約是不能請調,但不用賠受訓期08/25 09:53
→ gpo: 薪水08/25 09:53
啊是不能改成要賠薪水喔?因為一般生不用賠薪水離職率高了點就拿來當成不能廢警大的
理由?
警大的存在還真可悲啊。
如果制度改成全部先考上再受訓,若幾年內離職就要賠受訓費不就得了?
沒有賠錢制度離職率是7% 有賠錢制度以後大概可以降到5%以下
這有什麼難的?
推 XD456: 警大警專可以廢 但是配套沒做好 真的會引發災難08/25 10:22
推 Ullr: 警大出來真心想當條子的有幾個 你沒看張顯耀出去後過的多好08/25 11:01
※ 編輯: bukkake0103 (101.13.173.31), 08/25/2014 11:44:23
噓 ffdagger: 特考生已經通過國家考試了,你是憑那一點叫人賠薪水 08/25 12:57
→ ffdagger: 有那個公務員通過國家考試,做幾年就辭職的要把訓練時 08/25 12:59
→ ffdagger: 領的錢吐回去的? 08/25 12:59
→ ffdagger: 我讚成廢警校,但改善離職率應該是改善工作環境讓人願意 08/25 13:03
→ ffdagger: 待下去而不是用毫無道理的限制去綁約。警校生又沒有通過 08/25 13:03
→ ffdagger: 國考,依據行政契約本來就該賠錢 08/25 13:03
推 gpo: 你憑什麼叫人陪薪水+1 08/25 13:26
推 catmimilove: 推 08/25 13:45
推 ufo15526368: 哈哈 最後一句有趣 08/25 14:19
→ eebear: 香港警隊表示: 08/25 14:48
推 nicholas0605: 推f大 08/25 23:54
→ breakmask: 林東茂教授是警大畢業的,我覺得他的書很好呀! 08/26 09:40
→ bukkake0103: 黃朝義也是啊,重點是這些人都是少數中的少數 08/26 13:31
推 lyu0001: 推,贊成先通過國考,再去警專受訓 08/26 14:59
推 allen60157: 林山田 12/20 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