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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啊 綁約,一般生不能綁約嗎? 地特綁6年綁假的?警察只要稍微改一下制度改成一般生也要綁約就好啦 警大的教授真的是廢,廢到我寫論文看到資料有引用警大教授的文章還要思考一下這篇 值不值得我引用 (我是說以法律科目來說,其他專門科目無法評論) 而且警大生自己都會說學校裡面根本是特別權力關係 這種舊體制的遺毒早該廢除了,警專也廢一廢 改成跟司法官一樣考上受訓個半年1年再送去警局見習 是會多差? 也沒聽過有人說非法律系出身考上司法官表現會比較差的 警大生滿多都是進去的時候很聰明,出來變成一條狗,這樣荼毒年輕人對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8.234.84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08926270.A.0DB.html
bryant780417: 推 還在講特別權利關係 我都笑了08/25 08:55
smt3457: 中肯 推08/25 09:01
t7788921: 中肯啊,警專早該變成訓練中心,考上國考後再送去訓練個一08/25 09:05
t7788921: 年半兩年08/25 09:05
acdc2260: 一般生出來不是也綁六年嗎 還是我資訊有誤@@08/25 09:23
binshin: 只能淚推了 汪08/25 09:23
after1: 地特綁六年是辭職要賠錢嗎... 這個例子有點怪08/25 09:26
qa17b: 地特是限制輪調又不是不讓你辭職 差有點多噢... 08/25 09:28
ert0700: 賠錢是因為他們領前學雜費又有減免08/25 09:29
ert0700: 其他公務人員要是考上一次補齊那些費用 那閃人賠錢有何不08/25 09:31
ert0700: 可08/25 09:31
L134: 推08/25 09:47
gpo: 比喻錯誤..一般公務員所稱的綁約是不能請調,但不用賠受訓期08/25 09:53
gpo: 薪水08/25 09:53
啊是不能改成要賠薪水喔?因為一般生不用賠薪水離職率高了點就拿來當成不能廢警大的 理由? 警大的存在還真可悲啊。 如果制度改成全部先考上再受訓,若幾年內離職就要賠受訓費不就得了? 沒有賠錢制度離職率是7% 有賠錢制度以後大概可以降到5%以下 這有什麼難的?
XD456: 警大警專可以廢 但是配套沒做好 真的會引發災難08/25 10:22
Ullr: 警大出來真心想當條子的有幾個 你沒看張顯耀出去後過的多好08/25 11:01
※ 編輯: bukkake0103 (101.13.173.31), 08/25/2014 11:44:23
ffdagger: 特考生已經通過國家考試了,你是憑那一點叫人賠薪水 08/25 12:57
ffdagger: 有那個公務員通過國家考試,做幾年就辭職的要把訓練時 08/25 12:59
ffdagger: 領的錢吐回去的? 08/25 12:59
ffdagger: 我讚成廢警校,但改善離職率應該是改善工作環境讓人願意 08/25 13:03
ffdagger: 待下去而不是用毫無道理的限制去綁約。警校生又沒有通過 08/25 13:03
ffdagger: 國考,依據行政契約本來就該賠錢 08/25 13:03
gpo: 你憑什麼叫人陪薪水+1 08/25 13:26
catmimilove: 推 08/25 13:45
ufo15526368: 哈哈 最後一句有趣 08/25 14:19
eebear: 香港警隊表示: 08/25 14:48
nicholas0605: 推f大 08/25 23:54
breakmask: 林東茂教授是警大畢業的,我覺得他的書很好呀! 08/26 09:40
bukkake0103: 黃朝義也是啊,重點是這些人都是少數中的少數 08/26 13:31
lyu0001: 推,贊成先通過國考,再去警專受訓 08/26 14:59
allen60157: 林山田 12/20 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