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wanderer: 法安定性 09/30 17:36
→ biyouth5566: 我也考慮過,但合法的負擔處分是沒有廢止期間的限制 09/30 17:43
→ biyouth5566: ,違法的確有。另外法安定應該在法治國原則下,違法 09/30 17:43
→ biyouth5566: 處分沒有法安定適用吧。 09/30 17:43
推 cashliu: 因為你讓權利睡著了 09/30 18:35
推 fge16: 法安定性也可以適用啊~ 09/30 19:22
推 fge16: 行政處分也是廣義的「法」。而且,違法的行政處分不一定對 09/30 19:25
→ fge16: 人民有害。 09/30 19:25
推 fge16: 法律期間救濟過後,基於法安定性,不許人民再主張不服,形 09/30 19:33
→ fge16: 式存續力。一樣的道理,如果行政機關撤銷權沒有期限,會使 09/30 19:33
→ fge16: 人民信賴處於不安定狀態,對法的安定性有傷害。然而,形式 09/30 19:33
→ fge16: 存續力不能絕對防止行政處分再度審查。這時候就是128條, 09/30 19:33
→ fge16: 其實跟再審一樣。 09/30 19:33
→ fge16: 陳敏老師的行政法總論可參考 09/30 19:34
推 fge16: 另外,合法負擔處分的廢止沒有期間規範,是因為無受益人信 09/30 19:39
→ fge16: 賴保護考量,無損法安定性。 09/30 19:39
推 poodlewonwon: 推f大! 10/01 08:45
推 keroro1215: f大說的很清楚 10/01 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