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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一個違法的負擔處分,行政機關知道後兩年期間都一直不撤銷 人民也沒有救濟,所以這個違法的處分除了依同法128程序再開,就會持續存在嗎? 我真的想問的是說,人民不一定知道這行政處分違法,知道的時候救濟期間都過了,機關不依117主動撤銷,兩年後機關自己也不能撤銷,這樣不是很怪嗎? ----- Sent from JPTT on my Xiaomi MI 2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5.81.210.7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12068708.A.035.html
awanderer: 法安定性 09/30 17:36
biyouth5566: 我也考慮過,但合法的負擔處分是沒有廢止期間的限制 09/30 17:43
biyouth5566: ,違法的確有。另外法安定應該在法治國原則下,違法 09/30 17:43
biyouth5566: 處分沒有法安定適用吧。 09/30 17:43
cashliu: 因為你讓權利睡著了 09/30 18:35
fge16: 法安定性也可以適用啊~ 09/30 19:22
fge16: 行政處分也是廣義的「法」。而且,違法的行政處分不一定對 09/30 19:25
fge16: 人民有害。 09/30 19:25
fge16: 法律期間救濟過後,基於法安定性,不許人民再主張不服,形 09/30 19:33
fge16: 式存續力。一樣的道理,如果行政機關撤銷權沒有期限,會使 09/30 19:33
fge16: 人民信賴處於不安定狀態,對法的安定性有傷害。然而,形式 09/30 19:33
fge16: 存續力不能絕對防止行政處分再度審查。這時候就是128條, 09/30 19:33
fge16: 其實跟再審一樣。 09/30 19:33
fge16: 陳敏老師的行政法總論可參考 09/30 19:34
fge16: 另外,合法負擔處分的廢止沒有期間規範,是因為無受益人信 09/30 19:39
fge16: 賴保護考量,無損法安定性。 09/30 19:39
poodlewonwon: 推f大! 10/01 08:45
keroro1215: f大說的很清楚 10/01 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