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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3-88 業者甲為推銷公司產品,邀請具採購決定權之公務員乙、丙吃飯,飯後並提供兩人性招 待,在乙、丙決定採購甲公司產品後,甲又分別致贈兩人現金一筆。下列有關本案之敘述 ,何者錯誤? (A) 公務員受賄罪為身分犯 (B) 身分犯得區分為純正身分犯與不純正身分犯 (C) 乙、丙收受之現金,應宣告沒收 (D) 甲為不純正身分犯 答案是d Q1:(D)把甲改成是純正身分犯 純正身分犯:如收賄罪,限公務員身分,通姦罪要有配有之人,重婚要有婚姻關係 等。 但我有個疑問 上述是""限公務員身分"" 才是純正身分犯 可是甲不是公 務員為什麼還是純正身分犯? 又或者是因為 甲是和公務員身分的人進行犯罪 所以也算是純正身分犯??? Q2:(A) 公務員受賄罪為身分犯 但不是說限公務員身分 就是純正身分犯 會甚麼這題 不加上純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5.69.116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13616100.A.1A9.html
kimdaco: 你沒看清楚題目,甲不是公務員,不可能成立純正身分犯 10/18 15:48
ci3964: 行賄罪主體是一般人就可以囉 10/18 16:03
Jerry250: 關於Q1:因為並不是非不純正身份犯就是純正身份犯,像甲 10/18 16:46
Jerry250: 連身份犯都不是,所以D才會錯。 10/18 16:46
Jerry250: 關於Q2:身份犯本身概括了純正身份犯與不純正身份犯,所 10/18 16:46
Jerry250: 以稱之為身份犯也不能說該選項是錯的。 10/18 16:46
Jerry250: 其實我也是初學者,如有錯誤還請路過的大大指正~~ 10/18 16:46
PowerGG: 甲應該為一般犯,乙丙則為純正特別犯 10/18 18:45
weiwei8745: 樓上是說,乙丙是純正身分犯的意思嗎? 10/18 20:39
APROC: 一個是122 III行賄罪,二個是122 II受賄罪(對向犯非身分犯) 10/18 23:37
zengwell41: 你把不純正身分犯的法條定義看一下,那指的是像 10/19 10:37
zengwell41: 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加重 or 生母殺嬰減輕這種罪 10/19 10:39
Crazyloveyou: 純正很容易了解 不純是刑有重輕 我一開始也會搞錯 10/19 11:05
wudodowu: 不純正身分犯就只是「罪責減輕」而已,白話說就是,「就 10/20 13:12
wudodowu: 算沒有特定的罪責減輕罪,他也會成立普通罪名」,跟純 10/20 13:12
wudodowu: 正身分是要有特定身分才論罪不一樣。要先搞清楚他們兩 10/20 13:12
wudodowu: 個討論的位置,純正身分是在最前面就要先判斷,不純正 10/20 13:12
wudodowu: 身分是要在三階之後討論的 10/20 13:12
theendstar: 筆記 10/22 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