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Examination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2. 丙出資300萬元,以未成年子女丁名義購置公告現值90萬元之土地一筆, 並支付移轉該筆土地之土地增值稅20萬元,假設丙當年度無其他贈與, 則丙應申報贈與總額: (A)320萬元 (B)100萬元 (C)110萬 (D)不須申報贈與稅 本題標準答案為(C) 我的疑問在於110萬並沒有超過免稅額 為何需要申報而不直接選(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92.1.234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14937777.A.8B2.html
shiung807: 因為是不動產... 11/02 22:32
shiung807: 沒有申報->拿不到免稅證明->不能移轉登記->贈與無效 11/02 22:33
shiung807: 所以還是需要申報贈與110萬 11/02 22:33
candy1011: 若贈與財產為不動產者,其不動產 11/03 09:24
candy1011: 且贈與人所支付之土增稅應屬贈與 11/03 09:24
wewe592: 它問贈與總額 11/03 09:48
wewe592: 申報那個是淨額 11/03 0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