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zaass23: 教唆要有教唆故意及既遂故意 乙已經是正犯了 何必間接 11/06 21:52
推 fancyairy: 會不會是甲沒有毀損故意呢 11/06 21:53
→ zzaass23: 另 間接正犯要對被利用人要有優越支配力 11/06 21:53
推 gtrmeteor: 1.間接正犯要具故意,甲不具教唆故意,2.乙需成為甲 11/06 21:54
→ zzaass23: 如 無責任能力者 不知情者 被恐嚇者 11/06 21:55
→ gtrmeteor: 的利用工具,乙知情,並非甲的利用工具 11/06 21:55
推 gtrmeteor: 1.更正一下,應該說是使乙毀損的故意 11/06 21:58
→ a36248913: 所以(A)是甲無教唆故意 所以不成立麻? 11/06 22:49
→ a36248913: (C)的意思我理解了 感謝指導 11/06 22:49
推 ddt73930: 你其實看到"開玩笑"三個字 就可以直接否定故意了 沒故意 11/06 22:57
推 ddt73930: 就討論過失 但即使甲有過失 過失犯也不能成立共犯 所以 11/06 22:59
→ ddt73930: A成立教唆犯一定錯 11/06 22:59
→ a36248913: 恩恩 謝謝各位前輩的指導!! 11/06 23:35
推 theendstar: 11/07 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