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Examination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根據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23條第3款規定,營業人遺失統一發票扣抵聯或收執聯 ,如取得原銷售營業人蓋章證明之存根聯影本,或以未遺失聯之影本自行蓋章證明者 ,得以影本代替扣抵聯或收執聯,作為進項稅額扣抵憑證或記帳憑證。 請問這裡的"章",有規定一定要用統編章嗎?公司的大小章也符合規定嗎? 很謝謝版友的解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6.156.23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15976645.A.416.html
sunline56: … 11/14 23:09
livesevil: 發票章加與正本相符吧,發錯版? 11/18 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