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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司法院釋字第499號解釋採"修憲有界限論"。若依本號解釋,何者係屬可修憲的事項? (A) 憲法第2條主權在民之規定 (B) 憲法第9條人民不受軍審原則的存廢 (C) 憲法第37條總統公布法令之行政院院長附屬的權限 (D) 憲法第80條法官依法獨立審判之存廢 答案是 C 我清楚這一題要問的考點應該是實定法階層構造中之最高頂點-基本規範 其他A B D選項中提到的可能是人民與生俱來的權利義務。 就好像就是哪邊怪怪的,有沒有版友可以幫我說明一下為何要選C呢?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32.148.6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20461753.A.C73.html
mark751023: 把她理解abd都是直接對於人民,c則對行政院影響較大 01/05 20:57
bbeeaauuttyy: 感謝~ 01/05 2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