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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關於保證人先訴抗辯權之敘述,何者錯誤? (A)保證人得事先拋棄先訴抗辯權 (B)主債務人受破產宣告時,保證人不得主張先訴抗辯權 (C)主債務人財產不足清償債務時,保證人不得主張先訴抗辯權 (D)保證契約成立後,主債務人住所有變更,致債權人向其請求發生困難時,保證人不得 主張先訴抗辯權 答案是D 選項D是不是改成,保證人得主張先訴抗辯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2.81.209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20554644.A.24E.html
born19860809: D是民法第746條修法前的其中一款,修法後此款拿掉了 01/06 23:28
born19860809: 。 01/06 23:28
BingoAB: 所以是不是保證人得主張先訴抗辯權 01/06 23:56
BingoAB: ?? 01/06 23:57
born19860809: 是的~ 01/07 00:00
Agilitar: 當初的修法理由就是怕債務人跑路,債留給保證人 01/07 1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