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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站反服貿方. 知道是立院30秒程序黑箱,才逼人占據立法院議場. 有無"專業的"討論出,占據立法院議場,在法律端的解套方法? 是要從代議制度不信任來討論嗎? "媽宗痛"跟"中間網友",一直抓這一點打,很煩. 不然就勇敢承擔法律責任. 大聲說,我就是違法,違反民主法治,我承擔!!(這樣就只好一直被嗆.) 立院30秒过服貿的合情合理合法,另外法律處理!! 各打50大板. thx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8.104.234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5837585.A.D78.html ※ 編輯: rkb84 來自: 118.168.104.234 (03/26 20:41)
a1122334424:在內部王金平說可以 就就地合法(? 03/26 20:40
a1122334424:集會遊行一般不需經過申請(不過是104年才開始就是 03/26 20:41
LFD:內部王金平 外面郝彬彬 不過外面好彬彬不抓 03/26 20:41
highwayshih:可以走阻卻違法? 03/26 20:41
a1122334424:只是不抓而已 話說 本來說合法 後來變非法 有夠機車 03/26 20:41
serlontw:佔領??說說的吧...又不是換旗了 03/26 20:59
※ 編輯: rkb84 來自: 118.168.104.234 (03/26 21:04) 改一下,占據可以嗎??只有議場,委員會還是照常. ※ 編輯: rkb84 來自: 118.168.104.234 (03/26 21:11)
kelybaby:政府剝奪人民的代議權,公民有權逼迫政府返還~ 03/26 21:17
這個找得到法條嗎?是憲法嗎? ※ 編輯: rkb84 來自: 118.168.104.234 (03/26 21:19) ※ 編輯: rkb84 來自: 220.136.26.162 (03/26 21:26)
bbbbitch:錯!真正的黑箱是早就在神不知鬼不覺簽好了所以馬一直不 03/26 21:25
bbbbitch:修改~30秒只是引爆點 03/26 21:26
bbbbitch:光在立法院不知情下就簽定~違反憲法 03/26 21:28
alice430:超法規阻卻違法? 03/26 21:31
alice430:o3.htm 03/26 2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