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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手機排文 最近有去聽幾場教授的演講,對於服貿這議題有更深入一點的瞭解 今天對於服貿這問題,應該是要退回吧?因為不是協議裡面有些條文有爭議嗎?但立法院會只有表決能力沒有更改能力不是嗎? 如今變成逐條審,還是沒有解決問題阿,只是從直接過,變成一項一項過,或是兩黨團可接受的過而已不是嗎? 是不去很多人都不懂為什麼要退回,並且要立法來監督與大陸協商的過程blabla,而不是只有單單的逐條審呢? 謝謝 -- Sent from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3.100.24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5902273.A.186.html
jeffreyshe:是 還是沒有解決 03/27 14:38
sally132435:you got it 03/27 14:40
billionaire0:對阿 說到重點了 逐條審查也沒用 都跟對岸簽了... 03/27 14:42
ctotw:沒有法例…這只會無窮盡打轉 03/27 14:42
aramilcat:所以才要通過兩岸監督條例Orz 03/27 14:42
dryadtim:逐條審的問題是依何制度審 且審了不能改那審就沒意義了 03/27 15:33
QRANGE:沒錯,完全無意義。 03/29 0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