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soramoe:噓噓噓噓 03/28 14:34
噓 chx64:一知半解 03/28 14:34
噓 ninoyamapi:喔喔喔喔 03/28 14:34
噓 OyAlbert:唉,現在反串的越來越弱是怎麼回事,這樣連50都領不了 03/28 14:34
噓 Danto18:你第二句完全暴露你的無知 03/28 14:35
對不起 修一下
噓 penolove:各位小心被釣 03/28 14:35
※ 編輯: balahaha 來自: 114.42.206.221 (03/28 14:36)
→ cul287:那條法律? 說出來聽聽 03/28 14:35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61條 雖然是在審行政命令的 但是依法行政 謝謝指教
噓 aya16810:簽名黨送你自己 03/28 14:35
噓 jun1981:談判會議記錄怎麼還沒公佈 03/28 14:36
噓 bye296lctc:但是依照本國的法律 他不宣布也可以通過阿 <-好棒棒 03/28 14:36
→ penolove: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1.不需修法立法 備查 2.需者 審議 03/28 14:36
噓 misshana:第二句撮中笑點 03/28 14:36
→ hashock:如果一個體系宣稱自己是民主體制,但是它對成員的訴求沒 03/28 14:36
→ mike0327:你知道打從偷偷跟中國簽服貿的時候就已經違反民主了嗎 03/28 14:36
→ hashock:有認真回應, 那麼抗議是有正當性的,哪怕是暴力的抗議。 03/28 14:36
→ hashock:那個抗議正當性的多寡, 就與體系麻木不仁的程度成正比。 03/28 14:37
也不代表不良的體系不能好好理性去處理阿 在那邊鬧算什麼呢?
噓 roloveyou:黃國昌老師已經講的很清楚,根本沒有現行法條可以審服貿 03/28 14:37
噓 Danto18:你就算修完還是暴露你不但無知還自以為是,不要丟臉了 03/28 14:37
→ Danto18:你根本連我們在講什麼都不知道,誰告訴你服貿可以這樣通過 03/28 14:38
→ Danto18:你的依法行政在哪裡? 03/28 14:38
這個頂多叫張冠李戴或者用法有爭議 不代表違法審查阿
噓 gbwind:ご苦労さん、500元持て行け ノシ 03/28 14:38
※ 編輯: balahaha 來自: 114.42.206.221 (03/28 14:42)
→ penolove:朝野協商 把備查案轉審查案,明令非經逐條審查 不得生效 03/28 14:40
噓 Xmmmmmmmmmmm:圓仔射精惹圓仔射精惹圓仔射精惹圓仔射精惹圓仔射精 03/28 14:40
→ Xmmmmmmmmmmm:圓仔射精惹圓仔射精惹圓仔射精惹圓仔射精惹圓仔射精 03/28 14:40
噓 mushroomface:圓仔射精惹圓仔射精惹圓仔射精惹圓仔射精惹圓仔射精 03/28 14:41
推 travelaway:可以檢舉你的簽名檔嗎? 03/28 14:41
→ mushroomface:圓仔射精惹圓仔射精惹圓仔射精惹圓仔射精惹圓仔射精 03/28 14:41
噓 ZABORGER:你這篇只能領300而已 03/28 14:42
噓 azt911231:圓仔射精惹~●~●~●圓仔射精惹~●~●~●圓仔射精惹~●~ 03/28 14:43
→ azt911231:圓仔射精惹~●~●圓仔射精惹~●~●圓仔射精惹~●~● 03/28 14:44
噓 cul287:61條喔 那你覺得服貿是行政命令喔 可憐!! 03/28 14:44
不就是因為無法可用只好找相似或快速達到目的的法條 這是手段 不是違法
意見這麼多幹嘛不在阿扁時代就把這個大問題修好
不然用這個法通過的任何兩岸協議都搬出來作廢啊
→ azt911231:圓仔射精惹~●~● 圓仔射精惹~●~● 圓仔射精惹~●~● 03/28 14:44
→ azt911231:圓仔射精惹~●~● 圓仔射精惹~●~● 圓仔射精惹~●~●~ 03/28 14:44
→ sking:沒黑箱的話~~誰去簽的講一下啊?? 03/28 14:45
噓 cul287:自行google 懶的打臉是否為行政命令了 03/28 14:49
說多少次了 在那群學生還沒抗議提出制定法律以前 用行政命令是可行的
這是手段 不是違法 三個月就該過了
還不是立法院大家在那邊鬧 會才開不了 不然手段這麼狠幹嘛呢?
※ 編輯: balahaha 來自: 114.42.206.221 (03/28 14:52)
噓 flashturtle:查點資料再發文好嘛? 03/28 14:50
噓 Danto18:聽到你這番言論就知道不用跟你講了,違法可以說成手段 03/28 14:54
違啥法 說看看 我們用引述TPA來包裹表決不代表連監督機制都要學好好阿
※ 編輯: balahaha 來自: 114.42.206.221 (03/28 14:57)
噓 Danto18:看完你發的文章就知道你只是來亂的,洗洗睡吧 03/28 15:04
→ Danto18:本來以為來一個可以溝通的,結果你只是來亂 03/28 15:04
就像跟自己下棋一樣 透過不斷正反思辯才會得到真理 還有回答我的上個問題 謝謝
→ ginnietulip:你甘心你的未來用行政命令決定嗎? 03/28 15:06
就說了 要不是民進黨一直封門、爸戰主席台 不然會到需要用這種方法嗎
大家一開始也是好聲好氣的要審 遇到這種問題該怎麼辦?
正好跟我的前一篇文相互呼應 其實也要去包圍民進黨部 是吧?
噓 wang961726:喔 03/28 15:14
喔什麼呢? 說不出話?
→ simon00195:是怎麼審 全部都是馬英九想怎樣就怎樣啊 跑票一律黨紀 03/28 15:17
這是事實 學生目前最新的訴求也是合理 但是這一切根本沒黑箱沒違法阿
你們這樣套帽子、破壞誰受的了?
或者說反黑箱根本只是用來號召的激情口號 實際上根本沒到那種程度 不是嗎?
※ 編輯: balahaha 來自: 114.42.206.221 (03/28 15:19)
→ simon00195:然後跟學生說不設前提 說完就繼續在黨內宣揚他的理念 03/28 15:17
噓 Danto18:你講那麼多屁話直接告訴我沒違法的法遵守的是哪條法? 03/28 15:22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61條 雖然是在審行政命令的 但是依法行政 謝謝指教
快快做些功課再上來 +U
※ 編輯: balahaha 來自: 114.42.206.221 (03/28 15:24)
→ Danto18:用你的眼睛看雖然我不奢望你看得懂 03/28 15:26
→ Danto18:你就繼續跳針吧,騙騙其他人可以要騙鄉民你還早一百年 03/28 15:26
噓 mybaby520:服貿它就不是行政命令 03/28 15:28
→ Danto18:不用跟他講了浪費時間,跟他講服貿不是行政命令他只會跳針 03/28 15:28
→ mybaby520:且把它歸類行政命令使之生效這只是黑箱的其中一條 03/28 15:29
→ mybaby520:它是怎麼簽完的?商業司18位公務員背景與學經歷? 03/28 15:30
→ mybaby520:簽完再開公聽會召集產業發言,這不是黑箱喔... 03/28 15:31
→ mybaby520:公聽會原2場又加2場最後加16場,不是黑箱怎麼還要解釋 03/28 15:33
噓 orginally:要問幾次啦 無線跳針 03/28 15:44
→ lbowlbow:服貿不能算行政命令範圍,end 03/28 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