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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看你所說的節目, 但我想試著就我理解的來回覆一下,如果理解有誤也還請各位版大糾正。 先"立法",這個法就是兩岸條例監督機制, 因為兩岸間政治的特殊性,台灣針對兩岸之間協議並沒有專法監督, (目前能用的只有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但因為該法有關協議監督的法條根本不合現狀, 也因此衍伸出KMT一開始堅持的"行政命令"說。) 當一個攸關國家人民重大利益的協議, 卻沒有一套監督機制來監控是一件很危險的事情, (這就會發生像這次的30秒事件) 所以學生最基礎的訴求,就是訂立監督機制(法律)。 而這個監督機制, 一旦透過(代議士)立法權依照制定法律的程序(也就是三讀通過)訂立, 也就代表人民透過代議士制定了條例的遊戲規則, 同樣的只要是可以通過這個審查機制的條例, 我們就肯定它具有正當性可以約束人民。 (這段解釋有點拗口,如果真的還是不清楚我再想想有沒有更親切的說法XD) 照這樣的邏輯來推, 只要立法院制定了這個監督法律, 而"這次的服貿"如果也通過了這個監督機制的檢驗, 人民就應該去接受這個服貿對我們有約束力。 我想這就是林所說的"重不重談不是重點", 因為監督機制已經代替人民監督這個條例O不OK了, 既然已經通過了,那人民就沒有再置喙的餘地, 當然你行政權認為可以再談更好的條件,要重啟談判當然歡迎。 而現在的問題就是我們並沒有這樣的監督法律, 但是服貿已經被行政院簽回來,送到立法院了, 在沒有監督機制可以審理的情況下,學生才會喊"退回服貿"。 這個"退回"在程序上來看, 是指:因為還沒有遊戲規則,所以先退回行政院嘛,等規則建立了你再送進來。 可是好死不死, 當大家開始檢驗了服貿的內容,有許多人認為他的內容是有問題的, 所以就希望台灣方與中國方重啟談判, 在實質上來看,就變成"退回中國"了。 不知道這樣的解釋有沒有替原PO解惑? 這是小魯在熱門版的第一PO,相當緊張, 接下來還想就今日政府記者會,根據自己的理解做一點觀念上的釐清, 我說今天這記者會真是相當高明的幻術XD, 而正因為有許多人其實並不真正了解全貌,而很容易中招, 這是令人非常憂心的部分。 雖然學生這邊也清楚這件事, 所以記者會還特地請賴中強律師就法律層面做釐清, 但我想應該很多人聽完還是不太理解,或是聽完戰神感性喊話完就轉台了XD 不過思緒還沒有整理得很清楚,待會再修文, 先就原PO的第一問題發表意見, 有任何理解錯誤的地方,也麻煩大家不吝指正、討論,謝謝。 ---- ※ 引述《asp125764958 (QQQ)》之銘言: : 我剛剛有認真聽他跟主持人一來一往的講述觀念~ : 不知有沒有人收看~ : 我有2點疑問~認真的問!!! : 現在只有退回 跟 不退回 兩條路~ : 因為審了也不能改~ : 先立法再審查 的前提就必須退回~不然審心酸嗎= = : 1.林非凡說~要求要先立法再審查~重不重啟談判是他家的事~ : 不知道我有聽錯嗎? : 2.他用民調去質疑馬政府的統治正當性~請問這是根據? : 感謝回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9.14.111.22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6107742.A.6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