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ames732:那要用什麼法律做為標準來把關?還是立委說了算? 03/31 22:20
不是要討論誰說得算 而是要討論好的部分、壞的部分 以及 壞的部分要如何補救
如果壞都被補救 補償了
還需要在乎它如何監督如何制定?
→ a1122334424:如果老馬反對 那大概剩不到5%支持 03/31 22:20
→ pisces17th:Z>B 03/31 22:20
推 OyAlbert:因為某人帶頭打迷糊仗,想藉由不斷跳針洗腦自己和大眾Z>B 03/31 22:20
推 gdgy:如果它是壞的 但是馬英九支持 過半的立法院一樣會通過 03/31 22:20
→ chelsea1035:因為你很難定義服貿的好壞~這是一種對於未來的猜測 03/31 22:20
推 vow70:當然重要,請看黃國昌電楊泰順的公視影片好嗎? 03/31 22:20
噓 hyperino:你根本沒有看文嘛 03/31 22:20
噓 jack19931993:我怎麼覺得你LAG很久 03/31 22:20
噓 gaiaesque:....... 03/31 22:21
→ chelsea1035:然而法條卻是一種對於現在和未來的保障!!!!!! 03/31 22:21
※ 編輯: QQtun (1.34.113.15), 03/31/2014 22:28:08
→ vow70:不然,要怎麼審法案,都是立委他們亂喬的。 03/31 22:21
推 bronn:服貿現在屬於已簽定階段 接下來不管有無條例都是審查不是嗎? 03/31 22:21
→ vow70:不能改的審查,叫審查嗎?你自己說。 03/31 22:22
推 gdgy:都簽了什麼叫審查?只能接受或退回而已 03/31 22:22
噓 awesomeSS66:要OP幾次 是不會爬文膩 03/31 22:23
→ bronn:簽署來本來就是這樣啊 不過就退回重談 03/31 22:24
→ lwt501cx:你說怎麼玩就怎麼玩,都不需遊戲規則就對了 03/31 22:25
噓 sb710031:你想看他們像菜市場一樣交易嗎? 03/31 22:25
→ bronn:不是 這本來就是給國會決定的啊 03/31 22:25
→ bronn:還有你們真的認為民進黨立委不想過服貿嗎? 03/31 22:26
推 gdgy:什麼叫本來就給國會決定? 簽的過程國會完全不知道 03/31 22:28
→ vow70:為什麼要過這一個黑箱的服貿?立法後才來審查通過比較好。 03/31 22:29
→ gdgy:然後馬英九講一堆理由 說國會只能一字不改的接受 03/31 22:29
能改或是不能改 這不重要吧
如果服貿 只剩下好的部分 + 被補救起來後的壞部分
就像服貿原本好的部分會+10分 壞的部分會-10分
現在變成好的會+10分 壞的部分會-0分時
這有什麼不能接受的?
※ 編輯: QQtun (1.34.113.15), 03/31/2014 22:33:11
→ gdgy:國會完全沒辦法決定任何選項 03/31 22:30
→ MEATSHIED:說實話我覺得DPP有打放水球的嫌疑 03/31 22:30
→ bronn:國會可決定的就是過/不過啊 03/31 22:30
→ gdgy:民進黨的人數能打放水球嗎?國民黨的人數免總統都行了 03/31 22:31
→ MEATSHIED:我跟朋友講了不知道多少遍馬英九是用黨紀在控制立委 03/31 22:31
→ maplenight:現在就是沒有任何法律可以審查服貿啊 03/31 22:31
→ gdgy:如果國民黨的立委全部都是真心支持馬英九的服貿 DPP只能吃x 03/31 22:32
→ bronn:不就是在演戲嗎...哪個人敢出來說反服貿?都說要聽學生訴求 03/31 22:32
→ MEATSHIED:他就回我都是蔡英文的錯 03/31 22:32
國會只能決定過與不過沒錯
黨意能強行讓它通過沒錯
但是我們能針對不滿意的地方 讓雙方都滿意阿
※ 編輯: QQtun (1.34.113.15), 03/31/2014 22:39:01
→ chelsea1035:其實都有錯,崩壞的法律不是一個人造成的,但要去執行 03/31 22:35
→ MEATSHIED:前幾天自由時報的鄒記者有一則柯總召擋監督條例的近況 03/31 22:35
→ chelsea1035:卻只要一個極權的人一意孤行就有可能會成功。 03/31 22:35
→ MEATSHIED:更新... 03/31 22:35
→ bronn:民間版監督條例的"審查"和現行的審查差很多嗎? 03/31 22:35
→ bronn:我不知道訴求的退回行政院何時變成不用退回中國的 03/31 22:38
→ MEATSHIED:差不多,立法院和行政院兩個就死定了吧,反而會成為政府的 03/31 22:38
→ MEATSHIED:大絕 03/31 22:38
→ bronn:這樣第二項和第四項差在哪...這不是重點 這樣一來實質一樣啊 03/31 22:39
請問監督法律立完後 還不是要來討論服貿好與不好的部分?
沒立法也能討論好與不好的部分阿 有什麼衝突的地方
只要雙方滿意 有什麼好反對的 為什麼一定要先通過監督條例
※ 編輯: QQtun (1.34.113.15), 03/31/2014 22:45:08
→ MEATSHIED:假如DPP夠力,為什麼討厭KMT的人那麼多,還是無法跟他們 03/31 22:43
→ MEATSHIED:這些矛盾百出的黨國對抗? 03/31 22:44
→ bronn:同意 既然沒有一定要退回中國 那就討論配套措施啊 03/31 22:46
→ MEATSHIED:不對呀!如果沒先立法的話,誰知道那些有權的人在玩什麼? 03/31 22:47
立了法你也不會懂那些有權的人在玩什麼吧
既然不滿意的人被安撫 有必要在意其他人在想什麼?
我們是不是應該先來要求政府 把認為不足的地方補足
會比先立法更為有意義?
※ 編輯: QQtun (1.34.113.15), 03/31/2014 22:50:46
→ MEATSHIED:有監督條例,才不會讓對方明明打一壘打,莫名其妙地變成 03/31 22:51
→ wadekimo:立什麼鳥監督條例都沒用 03/31 22:51
→ MEATSHIED:全壘打 03/31 22:52
推 pf775101:其實立法院本來就可以把備查又拿來審查了 03/31 22:52
→ pf775101:他們只是作秀,結果學生認真衝了而已 03/31 22:53
→ pf775101:逐條審查一條不爽還是退回重簽,包裹審查不過還是重簽 03/31 22:53
→ pf775101:本質意義都一樣。 03/31 22:53
所以我是說要來討論好的部分、壞的部分 及 如何補救壞的部分
審查就是 從討論好壞 及 補救措施 不是嗎?
現在直接把 政府 支持 反對 三方面的代表找來一起來討論
看有什麼不好 不夠 不滿足的地方 從而去補足它 比立法還有意義吧
※ 編輯: QQtun (1.34.113.15), 03/31/2014 22:58:40
→ pf775101:我看大法官釋字329裡面其實就有今天在吵的議題了 03/31 22:55
推 pf775101:辜汪會談就吵過一次了,立法院要不要審要求釋憲 03/31 23:10
推 pf775101:當年外交報告書寫,協定是行政命令層級,若有法律欲修改 03/31 23:14
→ pf775101:應該視為條約看待,並送立法院審議。 03/31 23:14
→ pf775101:因為我國外交困難,許多國家都不願意用條約與我們簽訂 03/31 23:15
→ pf775101:然後立委就要求大法官釋憲。但大法官認為立院早能處理 03/31 23:16
→ pf775101:不給予解釋,也避免司法權凌駕行政權。 03/31 23:16
→ pf775101:因為大陸憲法不認為是國家,因此衍生兩岸人民關係法 03/31 23:17
→ pf775101:有碰到問題依照該法去走。服貿不牽涉法規修改,因此仍是 03/31 23:18
→ pf775101:屬於行政命令。送去立院備查即可。 03/31 23:18
→ pf775101:但是立院若不爽,也可以把備查抓下來審查。這也是大法官 03/31 23:19
→ pf775101:不想解釋兩岸這問題,因為這是政治問題居多。不能用違憲 03/31 23:19
→ pf775101:來強壓到底合法不合法,該怎麼做。 03/31 23:20
→ pf775101:所以若立院真的要監督,根本不用什麼增加額外法規 03/31 23:21
→ pf775101:該檢討唾棄的,應該是立法院吧,政治語言讓學生當真 03/31 23:22
→ pf775101:張慶忠沒違法,也沒黑箱,只是兩邊立委互相玩弄而已 03/31 23:24
推 pf775101:之前和大陸簽屬XX協議也都是行政命令通過。要審不審 03/31 23:27
→ pf775101:全都看立院那些立委哪時不作秀而已。根本是鬧劇一場。 03/31 2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