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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說退回行政院是重啟談判,不是這樣的吧?! 立法委員可以找個理由退回行政院,讓行政院可以在交同一份上來阿。 我覺得現在是這樣,不管你要不要重新談判,都先會退回到行政院。 然後立完法,立法院在用這一套法審已經簽好的服貿。 不過可以而知...已經簽好的服貿要通過這套法也應該是滿難的... ※ 引述《skyabsence (333)》之銘言: : 最近服貿議題吵得如火如荼 但是有些地方懵懵懂懂 : 退回行政院跟內政委員會這兩點不同點在於? : 而兩者的差別的實質影響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102.14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6546050.A.819.html
gunng:政院版監督條例就挑明說不適用這次了 04/04 01:29
flypenguin:退回行政院重送就一定在兩岸監督條例之後。 04/04 01:32
flypenguin:只退到委員會找個時間突襲就超車監督條例了 04/04 01:32
dnek:應該說,至少想重談得退回到行政院… 04/04 01:34
wallpaper:我只是想說,不要讓大家以為退回服貿就是不要服貿 04/04 01:38
wallpaper:或是一定要重啟談判,這樣與論覺得學生要求不可能的事。 04/04 01:39
pumpkin0529:同意樓上 04/04 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