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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打中正一分局網頁上的聯絡電話 接電話的請我改撥 中正一分局督察組電話號碼 (02) 23117823 打去之後以下簡略對話內容 我:請問貴局是依照集遊法哪條規定 撤銷公投盟的路權申請 並同時對於日後所申請之集會不予許可? 警:第十一條第二款 這裡附上給大家參考 第 11 條 申請室外集會、遊行,除有左列情事之一者外,應予許可: 二、有明顯事實足認為有危害國家安全、社會秩序或公共利益者。 我:第十一條第二款跟未來集會申請不許可的關聯是? 警:他們今天那個帳篷在立法院廣場內是違法的嘛 我:這跟未來集會申請不許可有什麼關係? 警:那他們這違法的嘛 我們當然要作處理 我:這我知道 所以你們今天早上也做驅離了嘛 但是憑什麼不許可他們未來所申請的集會? (持續跳針了幾回合) 警:那我們不能讓他們一直違法在那邊啊 我:那他們接下來合法申請到的路權的部分 為什麼可以撤銷? 警:他們一直在那邊就不合法嘛 我:合法申請有什麼不合法? 那你現在是說他們過去幾年來都是不合法的? 這樣的話你中正一分局根本瀆職嘛 你們這公告根本就違法 還違憲 警:這違不違憲這 反正這集遊法還在 我們就是依照規定嘛 我:集遊法並沒有任何規定是可以 針對任何特定團體未來的申請可以直接不許可 今天假如我在捷運上吃東西被抓到罰錢 捷運公司難道就可以從此不准我搭捷運? 這根本就違法嘛 警:小姐你這是在袒護誰?我們哪有針對特定團體? 我:什麼我袒護誰 我現在是說你們的公告根本就違法 而且你公告標題就寫了公投盟了 哪沒有針對特定團體 警:那這公告是一回事 我們有另外發通知給他們啊 那他們可以送申覆書啊 我:我現在講的不是今天被撤銷的許可 我問的是憑什麼不發許可給未來的集會申請? 警:那他們如果再合法送申請來 我們再來審核嘛 我:如果照你這樣講 那公告內容就不妥 那句話跟你現在講的相抵觸啊 (警察跳針了幾句 將來合法申請再說) 我:那你們應該修改公告內容 不然就是違法啊 警:謝謝指教 (然後就開始敷衍) 我:你現在根本就在敷衍我 那沒什麼好講了 我們直接請市議員和立法委員們處理 謝謝 (掛電話) 中正一分局督察組電話號碼 (02) 23117823 歡迎大家打去關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98.209.117.8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7186726.A.DF4.html
basicnet:用電話錄音阿 04/11 11:26
basicnet:你打趣直接跟他說你電話會錄音 開始一問一答 04/11 11:27
qwert1357900:推!!!!!!!!! 04/11 11:27
aetna151:推一個 04/11 11:27
basicnet:警察也怕被告 04/11 11:27
我在美國 用 Skype 打的 在台灣的各位還不趕快上!!! ※ 編輯: j589745 (98.209.117.83), 04/11/2014 11:28:07
basicnet:你打去直接跟他說你電話會錄音 開始一問一答 04/11 11:27
panzer1224:有沒有錄音? 04/11 11:27
just5566:小姐好強 魯弟佩服... 04/11 11:28
iamalam2005:強 04/11 11:28
※ 編輯: j589745 (98.209.117.83), 04/11/2014 11:30:09
garosedad:幾霸婚!! 04/11 11:29
ab32110:有沒有錄音啊 04/11 11:29
j589745:skype 打的沒錄音啦 04/11 11:30
sarada:推 04/11 11:30
sandiato:推行動派 04/11 11:31
ab32110:好可惜 04/11 11:31
s1s1:這就是我比較建議寫信給市議員的原因,親自打電話會氣死 04/11 11:32
我打中正一分局之前有先打給中正區民進黨議員顏聖冠 服務處的工作人員很奈斯 說他們已經有在注意 會請議員去多多關切 ※ 編輯: j589745 (98.209.117.83), 04/11/2014 11:34:05
nomorepipe:攢!! 04/11 11:33
fatgey: 04/11 11:33
jerrylin:電腦可以開錄音軟體啊 叫他報級職姓名 04/11 11:33
jerrylin:電話還是要打 才有證據 04/11 11:33
davild54849:推 灌爆電話 04/11 11:35
FeAm:手機可用台灣蒐證雲 https://evi.tw/ 04/11 11:35
ee0227:02-23716426、02-23751302 04/11 11:38
我一開始就是先打這第一支號碼 被要求改撥另一隻喔
adm123:PUSH 04/11 11:39
ownnina:推海外 04/11 11:39
jyekid:接電話的也只會跳針 04/11 11:39
insai:讚!! 04/11 11:39
jyekid:未來不予許可實在很鬼扯 04/11 11:39
jiankein:不用報級職姓名,請他報上警員編號就好 幾線幾星很難記 04/11 11:40
knightliu:小姐擠罷婚 04/11 11:40
L134:強 04/11 11:40
pisces17th:推 04/11 11:40
ee0227:整個晚上打好幾次想確認到底會不會驅離 04/11 11:41
nosweating:推 04/11 11:41
ee0227:結果他不是說他不知道自家網站有新聞稿 04/11 11:41
※ 編輯: j589745 (98.209.117.83), 04/11/2014 11:42:35
ee0227:就是跳針說會依法依命令處理! 04/11 11:41
alog:太姐姐/太太 我喜翻妳呀XDDDD 辛苦了! 04/11 11:42
j589745:大家不要再讚了 趕快拿起電話去請教一下他們在搞什麼 04/11 11:43
faway:打電話給莊瑞雄跟王世堅,他們兩個比較兇 04/11 11:43
QRW:推 04/11 11:45
micsue:王八蛋!!!!!!!!!!!!!!!!!!! 04/11 11:45
micsue:BTW 小姐條理真清晰 04/11 11:45
Raymond0710:好正義感 推 04/11 11:50
spursdog21:推 04/11 11:50
noobismeok: 04/11 11:52
Marty:其實要定分局 是要打警政署督察 02-2394-3644 04/11 11:52
umin:推!!!! 幫高調!!!!!! 04/11 11:54
crocodileho:推阿~~有行動有推~~~辛苦您了 04/11 11:59
annakite: 04/11 12:01
shizukuasn:原PO帥啊! 04/11 12:11
qaz963747: 推 04/11 12:12
arickchiu:有app可以錄通話 不過聽說電話錄音違法? 04/11 12:13
lucy07030703:霸氣! 04/11 12:17
summerleaves:違法違法違法 警察都拼命違法了 還有人在幫腔 04/11 12:17
j589745:同胞要團結 團結真有力 請打 (02) 23117823 04/11 12:19
ax227762:小姐你好帥 04/11 12:23
iamOsaka:推 順便幹一下 台灣的公權力都帶頭違法然後拼命的指責 04/11 12:23
iamOsaka:人民違法 真他媽是北韓式的民主法治 04/11 12:24
oscar721:整個政府都在違法違憲.. 04/11 12:28
yaya: 04/11 12:29
chubbyP:推 04/11 12:32
animist:集遊法第11條第2款違憲 詳查釋字445 04/11 12:36
這是釋字445的連結 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3_01.asp?expno=445 有點難懂... 有沒有人能簡潔明瞭地說明一下?
shylocker:推高調! 04/11 12:39
hulamg:推 04/11 12:45
kiritaniayum:高調!! 04/11 12:45
uhmeiouramu:強 04/11 12:46
maxplayer2:推一個! 04/11 12:50
lyu0001:接電話是哪位警察,這已經不適任了吧 有錯還不道歉 04/11 12:52
laughmaker:推!高調太強了!! 04/11 12:53
Assyla:憲法 > 特別法,但國民黨法 > 憲法 04/11 12:54
Athos:戰力太強了!!!!! 04/11 12:57
※ 編輯: j589745 (98.209.117.83), 04/11/2014 13:00:30
pdpudding:推 04/11 13:09
fantasibear:推 04/11 13:15
animist:87年的釋字 91年修正:有事實足認為→有明顯事實足認為… 04/11 13:18
animist:如果加兩個字就又要重新釋憲一次 就真的很幹…= = 04/11 13:19
animist:最後還是主管機關主觀認定啊 04/11 13:20
moreway:猛! 04/11 13:25
EvanYang:電話打不通,沒關係,等等直接衝進去 04/11 13:38
Dark2001:硬是不接啊。 04/11 13:39
aimify:幾爸婚!!!!! 04/11 13:43
j589745:看來真的被打爆了 感謝大家共襄盛舉 讓我們繼續打! 04/11 13:44
dyarchon:推! 04/11 14:04
chumira:當事人自己錄音不違法吧? 04/11 14:05
forgetcry66:這種就是要錄音 04/11 14:27
Mescalin:推 04/11 14:37
regeirk:爽 04/11 14:41
foodtp07:請印出來給長輩看! 服貿對看病的影響 http://ppt.cc/h6BG 04/11 15:11
lyu0001:推,督察組太囂張了,想升官就敢對團體濫權 04/11 15:59
hsiuying:警察根本不懂法的內容還口口聲聲違法,廢柴 04/11 16:20
yabee1255:我打了上面Marty版友說的 02-2394-3644 04/11 16:23
yabee1255:想要抗議,結果對方要我改打02-2321-9011的電話 04/11 16:25
yabee1255:打去後,抗議時對方說這是中正一的判斷,我說這是違反憲 04/11 16:26
yabee1255:法445號,對方說違憲但要到落日條款要2015年才生效 04/11 16:27
yabee1255:後面我講不下去,只好請對方報名字,再打去蕭美琴辦公室 04/11 16:32
yabee1255:希望立委能多關注這件事,還有集遊法修法一事,接線人 04/11 16:33
yabee1255:員說立委有在關注,對不起,我太弱了,我要加強我的法治 04/11 16:35
yabee1255:知識,要不然很多事情發生了,我們卻束手無策,好難過.. 04/11 16:36
yabee1255:我到現在都還是好想哭,打字的手還是顫抖著... 04/11 16:37
isahung:推~~!! 04/11 1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