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saw5166:大法官不能主動啊.... 04/12 02:48
→ helen99164:聲請釋憲他也不會每個都做解釋的...... 04/12 02:49
推 zerg20106:方仰寧這個違憲根本不需要釋憲 04/12 02:49
→ epistemie:違憲也要你去告讓法院認定不是嗎? 04/12 02:50
※ 編輯: error123 (114.36.214.166), 04/12/2014 02:51:26
推 heisego:大法官審理案件法 自己去翻 04/12 02:51
→ error123:感謝樓上推文,來去做下功課,如有更專業解釋跪求提供 04/12 02:52
推 astr:沒有高深道理,任何法院都是「不告不理」 04/12 02:53
→ error123:抱歉我想問過去應該有人"提告" 但為何至今仍無正面解釋? 04/12 02:54
推 heisego:人民釋憲門檻非常高 必須三審打完窮盡一切途徑 04/12 02:55
→ heisego:而且還要大法官願意受理 這裡是大法官最可以黑箱的部份 04/12 02:56
→ boogieman:遇到就算釋憲也照樣給你違下去的政權 釋再多都沒用啦 04/12 02:56
→ heisego: 釋字718是今年3/19做成 但是卻是出於08年的野草莓 隔五年 04/12 02:57
→ error123:....我還是行李款款欸走上街頭抗議吧。 04/12 03:02
→ kromax:這是最可行的 04/12 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