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98674 (剎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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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國媒] 緊急偶發集遊採許可制 違憲
時間Sat Apr 12 06:49:36 2014
最新更新時間:2014/03/21 14:27:00
查了一下這條新聞好像沒放過?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403210129-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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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秘書長林錦芳(圖)21日說,
大法官會議釋字第718號解釋,認定集會遊
行法對室外緊急及偶發性集遊採「許可制」,宣告違憲。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攝 103年3月21日)
集遊採許可制 需排除緊急偶發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1日電)大法官釋字第718號解釋認定,
現行集會遊行法對室外
集會、遊行採「許可制」合憲,但須排除緊急性及偶發性集會、遊行。
本次釋憲案由於「野草莓運動」,中國大陸海協會會長陳雲林在民國97年來台,學者李明
璁等人不滿警察維安,與野草莓運動學生到行政院外靜坐抗議,遭警方強制驅離,陳姓男
子等被依違反集遊法起訴。承審的台北地院法官陳思帆在民國99年本案宣判當天宣布停止
審判,聲請釋憲。
大法官認定,
集遊法中關於室外緊急性及偶發性集會遊行採「許可制」,造成過度限制,
不符合憲法保障集會自由的意旨,宣告違憲,從
明年元旦起失效,應由立法
者修法。至於室外集會、遊行要採許可制或報備制,應由立法者決定。103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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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Y1999:這點最大問題,在於緊急性及偶發性誰認定 04/12 06:50
推 peter77107:呃? 04/12 06:50
→ Y1999:照裡來說還是給官方,但這不就跟修改前一樣了... 04/12 06:50
→ bbclearn:到19號的申請被取消 難道操作這一條 就只是合理化嗎 04/12 06:55
→ bbclearn: 就可以合理化警察作為嗎 04/12 06:56
→ a98674:主要還是裁判認知上的問題吧 04/12 07:01
噓 BERICHMAN:你自己不是還用紅色註明"明年元旦"起,那現在還是要申請 04/12 09:49
→ BERICHMAN:請吧? 那請問昨天那群小歪歪們在警局前沖三小 04/12 09:50
→ iamten:路過 04/12 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