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epdish (Keep The Fai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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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國媒] 議員:准駁集會 方仰寧比大法官還大
時間Sun Apr 13 00:19:01 2014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770073
2014-04-12〔記者謝佳君/台北報導〕
公投護台灣聯盟原已申請路權至四月十九日,
卻遭北市中正一分局以公投盟三次違法紀錄為由,片面宣布失去效力,
引發群眾包圍中正一分局;
市議員高嘉瑜昨天痛批,警方違背不會強制驅離的承諾,取消公投盟合法路權,
動用國家暴力、違法濫權。
中正一分局分局長方仰寧解釋,是根據公投盟四月間三次違法紀錄而廢除集會許可,
但採柔性勸離,未強制驅離。
他表示,四月三日公投盟欲至林森南路與濟南路妨礙立委與官員進出;
四月六日到中興寓所衝撞,被警方舉牌三次;
四月七日再到行政院衝撞,根據其違法紀錄廢除集會許可。
方:公投盟四月三次違法 依法廢除集會許可
公投盟昨也對警方四月九日撤銷其中山南路、濟南路集會的路權,
向北市警局提出申覆,市警局表示,會依據現實狀況,若申訴合理,
警局會駁回分局的不予許可。
方仰寧則重申,若公投盟未來合法表達意見,會尊重並同意其集會遊行申請。
高嘉瑜昨在議會質詢指出,民進黨議員的信箱被陳情民眾灌爆,
不解為何公投盟合法申請路權,分局卻片面收回。
方仰寧解釋,前晚現場音量影響台大醫院兒童病房安寧,也接到許多檢舉,
因此昨早柔性勸離現場民眾,並非強制驅離;
他並強調,未廢止公投盟的路權,而是廢止集會許可。
高嘉瑜:依大法官釋憲 不需事前許可
高嘉瑜駁斥說,依據大法官釋憲,人民集會遊行若有緊急需要,不需事前許可,
方仰寧憑什麼凌駕法律與大法官之上,自己決定集會許可?
方仰寧則表示,依據集會遊行法,集會遊行的准駁係市轄區警察分局長的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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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 we beat on, boats against the current,
borne back ceaselessly into the past.
於是我們奮力前進,卻如同逆水行舟,註定要不停地回到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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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gasan:理盲:還在亂 又是民進黨!!!!!!!!!!!!!!!!!!!!!!!! 04/13 00:19
推 jyekid:他並強調,未廢止公投盟的路權,而是廢止集會許可????????? 04/13 00:21
推 rodion:大法官的解釋後的一年內為過渡期 所以集會遊行法仍然適用 04/13 00:21
→ rodion:某魚在亂扯 04/13 00:22
→ bbclearn:光是由警察局判斷 這就有問題了 議員不認真 04/13 00:23
推 s1s1:感謝高議員真的有在看信箱 04/13 00:28
→ faway:黑名單就違憲了 04/13 00:29
推 jyekid:前晚現場音量影響台大醫院兒童病房安寧,也接到許多檢舉 04/13 00:29
→ jyekid:這是公投盟製造的噪音嗎? 真的別亂扯 你都核准人家五年了 04/13 00:30
→ luckdot:先核准,然後大家都到了,再告訴你取消了! 04/13 00:31
→ jyekid:怎麼在學運結束後立刻清場 想騙誰啊 04/13 00:31
→ luckdot:手法真的有點拙劣 04/13 00:31
→ jyekid:公投盟四月三次違法 依法廢除集會許可?? 怎麼不在那三天 04/13 00:32
→ jyekid:就依照集遊法清場? 你拉到411清場 當天有公投盟有符合取消 04/13 00:32
→ jyekid:事由嘛 通篇在鬼扯 04/13 00:33
→ DRIariel:今天小咖就敢趁人潮少了 違背不驅離承諾趕人 大咖就.. 04/13 0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