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arywordso:請爬文... 04/13 21:39
→ Ct730d:說了不知道多少次了 04/13 21:40
→ enamelcord:集遊法違憲啊,所以當年才有野草莓...= = 04/13 21:41
推 ehrlich:你可以自己去查大法官釋憲條文 04/13 21:41
→ tachikoma:只知行政法不知憲法跟釋憲....見樹不見林 04/13 21:41
→ ehrlich:多查一點, 可以節省大家的時間 04/13 21:41
→ enamelcord:憲法>法律>命令,你不能說這符合命令或法律就OK,上面 04/13 21:42
→ enamelcord:還有憲法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04/13 21:42
→ supervisorz: 重點在 警察機關公告 不再許可 04/13 21:42
→ enamelcord:.............................................orz 04/13 21:42
→ iyve:我印象中是他們揚言將公投盟列入黑名單,永不核准使用路權 04/13 21:42
→ supervisorz: 只要違反憲法 自動無視所有法律 04/13 21:43
→ jyekid:現在消息實在沒流通 今晚蔡丁貴有演講 講當天是怎麼回事 04/13 21:43
→ ZGMFX09A:你打違憲 全看完應該就懂了 04/13 21:43
→ jyekid:看有沒有人要整理雙方說法 04/13 21:43
→ fernand:所以重點在往後路權而不是當下的取消? 04/13 21:43
→ iyve:另外還有議員質詢時,他回答:即使違憲也要做 04/13 21:44
→ supervisorz: 只要違反憲法 自動無視所有法律 <方神拿掉他的人權 04/13 21:44
→ supervisorz: 只要違反憲法 自動無視所有法律 <方神拿掉他的人權 04/13 21:45
→ jyekid:fernand 沒錯 『日後將不予許可』 04/13 21:45
推 whalelover:其實我覺得"即使違憲也要做"這句是有點誤解了 04/13 21:46
→ fernand:假設一個情況..一個團體每次集會都發生不法情事..這樣能不 04/13 21:47
推 jyekid:違憲也要做 這句話的確被媒體誤導 我理解是 有責方說會扛 04/13 21:47
→ fernand:能不能去禁止他路權的申請? 04/13 21:47
→ whalelover:壹電視有播過原始畫面 04/13 21:48
→ jyekid:但方還是堅持做 看你怎麼理解 只能說單看一句會被誤導 04/13 21:48
→ jyekid:fernand 根據現行法律 沒有一條可以做那樣允許 04/13 21:48
→ jyekid:當然你技術性的磋掉 又是另一回事 04/13 21:49
→ fernand:嗯嗯..了解 04/13 21:49
→ whalelover:@jyekid 我覺得是可以 只要你每次都不要許可就好了 04/13 21:49
→ whalelover:但是這種事只能做不能說 04/13 21:49
→ jyekid:公投盟在那邊五年多也沒有每次都發生不法情事啊@@ 04/13 21:49
→ jyekid:是這樣啊 但那群人你不許可 看蔡會做出甚麼事情 04/13 21:50
→ jyekid:他都敢衝車癱瘓交通了 你不同意他訴求 他會繼續以小搏大 04/13 21:51
→ whalelover:什麼事情? 尋短之類的先不討論 現在應該在講法律吧 04/13 21:51
→ jyekid:況且五年多也沒有一而再再而三發生所謂『不法』 04/13 21:51
→ jyekid:我就跟你講法律 現行法沒有一條規定過去某團體一再發生不法 04/13 21:52
→ fernand:那如果違憲的話, 為什麼集遊法到現在還可以用? 04/13 21:52
→ jyekid:行政機關可以不允日後許可 04/13 21:52
→ jyekid:集遊法沒有全部違憲 04/13 21:52
→ fernand:還可以用集遊法繼續去約束人? 04/13 21:53
→ whalelover:許可制還是合憲的 違憲的是緊急性跟偶發性集會 04/13 21:53
→ whalelover:(我的理解是這樣啦) 04/13 21:53
→ jyekid:我回的蔡會做出甚麼事 是針對 wh你推的 「覺得可以~~」 04/13 21:53
→ whalelover:我說就法律上啦... 04/13 21:54
→ fernand:那不許可也不違法啊...因為第11條有規定啊 04/13 21:54
→ whalelover:對啊 我的意思就是方可以用11條第二款 每次都不許可公 04/13 21:55
→ fernand:有明顯事實足認為有危害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就不許可啊 04/13 21:56
→ whalelover:投盟的申請 但是只能說不能做 04/13 21:56
→ fernand:那....411究竟師出有名嗎?? 04/13 21:57
→ whalelover:所以說方仰寧違法違憲 well..我不知道耶 我不是學法的 04/13 21:57
→ fernand:感謝各位的參與討論...我自己心中有個底了...謝謝 04/13 2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