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imshan (軒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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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國媒] 穿律師袍現場執業 王正德:仗身分為所
時間Mon Apr 14 15:59:17 2014
穿律師袍現場執業 王正德:仗身分為所欲為
2014年04月14日12:55
北市議會警政衛生委員會今天邀請媒體、律師及醫師等人員,舉辦「媒體採訪、律師及醫
師協助陳情活動時,警察執勤規範及原則」座談會,各界代表對警方執法是否過當提出討
論,希望未來能將媒體、律師及醫師等人員畫出責任區,讓警方執法時能更順利,但國、
民兩黨議員則為警方執法是否過當雙方一度爆發口角衝突。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會長陳曉宜說,新聞自由是憲法保障基本權利,但許多抗議現場,記者
採訪權未受保障,甚至此次行政院驅離過程中,在行政院內採訪記者也被警方驅離,希望
未來警方能尊重記者的採訪權。
公民記者代表李惠仁說,他在這次採訪過程中,竟被以妨害公務限制住居,顯示警察的法
治觀念很差。醫師代表王心愷也指,有醫師同仁在現場也被驅離,對於警方執法的法治觀
念應加強落實,台灣需要更多的進步。
多位市議員則質疑警方執法過程中需聽長官下令指示,其中議員周威佑說,活動現場任憑
警察用個人情緒來處理;許淑華表示,警方執法過程中只聽上級指令,應公布下令者;王
正德則指出,律師不能穿著律師袍到現場執行公務,那以後有民眾隨意攻佔總統府,律師
、醫師都可跑進去執行公務,不可仗著自己身分就可為所欲為。
中正一分局長方仰寧說,過去集會遊行都畫有媒體採訪區,323當天也有醫療站與律師團
,只是沒有法制化,但未來若規範制度,也應有罰則,否則若十個律師進來,只要有一個
律師持反對意見,現場就會造成混亂,遊戲規則應建立規範與罰則。
座談會接近尾聲時,國民兩黨議員為了警方如何執法的立場不同爆發口角,甚至有議員一
度拍桌怒罵,讓與會來賓感到相當錯愕,經主席制止後才恢復座談會。
(林媛玲/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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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fent:對付敵人的法制化倒是不用要求,就開始動作。 04/14 16:05
→ defent:需要法制化的,50萬怒吼還是馬耳東風 04/14 16:06
→ bugbook:對己有利的從輕處理,對己有害的從重量刑。 04/14 16:06
→ defent:仗勢立法委身分 王正德:仗身分為所欲為 04/14 16:09
→ timshan:我一直覺得李惠仁跟音帝很像 是我的錯覺嗎 04/14 16:14
推 sandiato:仗著黨主席的身份為所欲為,應該要? 04/14 16:15
推 lily5836:醫師不可以幫警察量血壓 真是為所欲為 04/14 16:18
推 a6dddd:政府都可違憲了 這不違法也要被拿出來討論 真是本末倒置 04/14 16:22
推 ym010471:新聞自由是憲法保障的.但是.真實的內容有給人民保障嗎? 04/14 16:24
推 allure1:不穿律師袍難道穿比基尼嗎 04/14 17:11
推 hotsuma:穿律師袍在外面跑滿俗的 不如也設計徽章帥氣點 異議あり! 04/14 1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