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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k416 (cola)》之銘言: : 請問一下 : 公會成立後 是"工"會喔~ : 若目前基層警員認為六萬薪水仍太低 : 而正在抗議罷工 : 如果遇到一般民眾報案 : 或重大治安或反恐 : 剛好警察公會在抗議 : 導致上班警員不夠 : 警察可以以自身利益目前在抗議而 : 拒絕工作嗎? 關於薪資認定, 在抗議罷工之前還有好多好多好多工會可以做的事情喔, 況且工會也不是不能循教師工會模式訂立"禁止罷工"的阿, 雖然據我所知真正可怕的不是罷工, 而是"認真執勤"。(法國曾出現過的一種抗議模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9.67.14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8364943.A.F42.html
Miule:是把微罪不舉排除掉,所有雞毛蒜皮的觸法事情能抓就抓 04/25 03:39
Miule:抓到足以癱瘓國家機器的地步? 04/25 03:39
zxcvforz:不只是這樣吧。包括民眾一些檢舉都一律認真調查? 04/25 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