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retriever33:還有逆向行駛,那段是我覺得最恐怖的 04/26 22:16
→ retriever33:前面頂著兩個人逆向行駛,我覺得他瘋了 04/26 22:17
推 nltposmv:逆向真的可怕~ 我想正義姐應該不介意跟37元一起被告這條. 04/26 22:19
→ hkcdc:後來那輛白車更恐怖,衝前面去急剎,不怕害死人嗎? 04/26 22:19
→ nltposmv:畢竟正義姐是迫切需制止罪案發生,應該會不起訴吧? 04/26 22:19
推 timshan:刑法第271條 應改為 刑法第271條第二項 04/26 22:21
※ iskandar:轉錄至看板 LTK 04/26 22:22
※ 編輯: lyu0001 (123.192.214.54), 04/26/2014 22:23:49
→ larrysu:白車怎樣判斷急煞 ?? 常常出現腦補的狀況 04/26 22:25
推 artyman:白車停下隔幾秒才發生撞擊 表示蔡車故意撞上或快到剎不住 04/26 22:40
推 jpg10330:蔡正元表示:法律是真理 04/26 22:42
→ timshan:第二次是故意撞上的 04/26 22:42
推 CassSunstein:誠如所寫 勞原PO花個5塊錢寄信給北檢檢舉(告發)一下~ 04/26 22:57
推 pisce23:+ 公共危險罪............ 04/27 00:41
→ pisce23:+ 肇事逃逸罪 04/27 00:41
噓 ccwa027:鍵盤法官?? 04/27 02:33
噓 hanbur:先說說擋人擋車的法律刑責先 04/27 04:53
推 YouDontKnow:噓的人。從小學校沒有公民教育課嗎? 04/27 11:20
推 windgaia:噓的黨工五毛 04/27 11:23
→ koxinga:肇逃是一定有的 04/27 11:34
→ hkcdc:未必,你被流氓圍的時候是可以選擇開去派出所的 04/27 14:15
推 e1q3z9c7:擋人擋車了不起罰三千 你殺人最起碼要關三十年 04/27 16:12
→ b19911221:推 04/27 1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