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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天下來,抗議的聲音漸漸小了。 我想,並不是不滿消失了,而是12/27的新人,多數仍無法更改婚期, 在剩下兩個月的時間內,光是籌備婚禮,也不見得有空在這個時機點繼續陳情了... 至少,我是這麼想的... 放個假回來,剛剛才發現有收到行政院的回覆, 個人雖對此回覆內容不滿意,但想可能也有人關心這事的發展, 貼給各位板友參考。 以下兩封,收到信的時間是10/24下午7~9點。 ---- 您好: 非常感謝您來信關切明年起實施彈性放假制度化一事,本院新聞傳播處回復如下: 日前朝野立委於總質詢時反映,明年元旦適逢周四,建議實施彈性放假,除方便民眾安排連續假日活動外,亦可刺激相關休閒經濟。為回應此一訴求,行政院除聽取內政部、經濟部、勞動部、金管會及人事總處等相關部會對於彈性放假的評估意見,並責成國發會進行民調。 依據經濟部及金管會提供的工商團體意見顯示,實施彈性放假並補上班,對全年全國總放假日數並無影響,而多數工商團體都認為連休假期將對國內服務業,如休閒旅遊業、批發零售等營業績效有正面效益。勞工團體對於彈性放假也多半持正面積極的看法,而勞基法施行細則本就規定元月2日為休假日。唯對於民間企業如何實施彈性放假,勞資雙方都強調應由個別企業以勞資協商方式決定。 另外,根據國發會的民調顯示,約有七成二左右的受訪者贊成明年元旦彈性放假,並在前一個星期六補上班上課;同時也有近七成左右的受訪者贊成未來國定假日遇到周二或周四,應一律彈性放假,將彈性放假變成制度化的規定。 按照現行的放假規定,只有民俗節日(春節、端午、中秋等)遇週二或週四才會實施彈性放假,而國定紀念日(元旦、和平紀念日、國慶日)則無彈性放假,此一差異造成民眾認知上的困擾。因此,行政院在聽取相關部會回報評估意見並參酌國發會民調之後,決定未來無論國定紀念日或民俗節日,若逢周二或周四即實施彈性放假,以形成四天連假,並於前一個星期六補上班上課一天的原則,並自明(104)年開始實施。 行政院確立彈性放假制度化的原則,主要著眼於連續假期可望刺激國內消費、帶動經濟成長,並可方便家庭團聚、規劃休閒旅遊。然此一制度性的改變,對於原於今年12月27日訂有相關行程的您造成不便,行政院深感抱歉。為減輕此一調整對民眾的衝擊,行政院已責成人事行政總處通函各機關,對12月27日須請假者應從寬處理,並由行政院消保處協調飯店及旅遊相關業者,勿損及消費者應有之權益。 再次感謝您的來信反映及建言,敬祝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院長電子信箱小組敬上 P.S. 此封信件為系統信件發出,請勿直接回覆 院長電子信箱小組 敬啟 ---- 另外, 勞動部也回信給我(應該是寫給行政院有自動轉給勞動部) 您好:   感謝您的來信,讓我們有機會為您服務,本案件已辦理完畢,特此通知! 請您務必點選填寫問卷調查,以作為本部改進之參據。 再次感謝您的來信與配合,並祝平安、健康、快樂。                 勞動部民意電子信箱 敬啟 收文日期:1031023 收文文號:1030081378 姓  名:黃xx 電子信箱:caxxxxxxxx@gmail.com 主  旨:xxx反映今年12月27日補上班一事突顯政院制定決策程序不當 陳情內容: 承辦人員: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第三科-羅馨怡-電話:02-89956866 回覆內容: 您好:行政院院長電子信箱小組103年10月21日轉來您的電子郵件已收到,有關本部業務部分,答復如下。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每年公布之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係規範政府行政機關之辦公日期。受僱於適用勞動基準法事業單位之勞工或工作者,其工作時間及休假等事宜,應由勞雇雙方於不違反勞動基準法規定下自行約定。 查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元月1日)及其翌日(元月2日),係勞動基準法第37條及其施行細則第23條規定應放假之日(即俗稱之國定假日),凡適用該法之事業單位所僱用之勞工,該2日雇主應予放假。惟上開國定假日,得經勞雇雙方協商調移至其他工作日實施。 雇主先前如已約定以勞動基準法之法定工時基準,將104年1月2日之休假日調移至其他工作日實施,以比照公務人員行事曆出勤者,104年1月2日即屬正常工作日。今因公務人員行事曆已有調整,訂於103年12月27日補行上班,以形成元旦連續假期,雙方如欲參酌,仍得再行協商彈性調整最適之休假(息)日,不必以103年12月27日為惟一調整方案。 由於民營事業單位經營特性並不一致,無法做統一性規範,有關勞工工作時間及假期安排,可依企業經營特性及勞工需求,由勞資雙方協商約定及調整假期。 如仍有疑義,可就近洽事業單位所在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詢問或尋求協處,當有專人提供服務。 勞動部 敬復 回覆附件: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05.85.5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etMarry/M.1414337312.A.93D.html ※ 編輯: caca (123.205.85.52), 10/26/2014 23:30:20
psh1012 : 我也收到一模一樣的罐頭回復 10/26 23:57
ooomph : 啊不就複製貼上而以,而且大概前天開始就陸續收到了 10/26 23:59
ooomph : 。真是好棒棒的效率 10/26 23:59
ooomph : 不想灰了,是因為新人臉綠綠了,只好也讓天也綠綠 10/27 00:00
ooomph : 的 10/27 00:00
ooomph : 那份民調可以調出來看一下,一千多人的民調代表全台 10/27 00:02
ooomph : ,而且還是引導式的民調,不知道有做信度檢查嗎 10/27 00:02
cyh33 : 看到上面這篇 真是覺得矯情,標準說教文! 10/27 12:45
cyh33 : 誰不知道人生不確定性很多?但這事件政府公然違法 10/27 12:45
cyh33 : 竟然還說可選1月2號,都連假了誰跟你去喝喜酒?荒謬! 10/27 12:46
sayaka0321 : 真的是沒時間在搞陳情了...要配套的事情忙不完~唉 10/27 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