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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kiw在總經一書中提到 國內生產毛額衡量現在生產的商品與服務的價值, 二手車、股票、土地買賣中的“增值” 三者為代表資產的移轉,而非所得的新增, 因此不包括在國內生產毛額的計算內。 但又看到其他教科書上寫說二手車、股票、土地買賣中的 增值”不能計算在 GDP 中, 而古董的增額就要計算在 GDP 裡 請問這是為什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2.117.15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rad-ProbAsk/M.1413194218.A.45E.html ※ 編輯: pinkyhan73 (114.32.117.151), 10/13/2014 18:02:40 ※ 編輯: pinkyhan73 (114.32.117.151), 10/13/2014 18:0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