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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學校單位工作,最近招募工讀生面試到一位不錯的橋生, 他是馬來西亞的橋生,正在文化大學讀書, 看過他有工作證明應該是可以合法打工... 因為第一次遇到聘僱橋生的情形,對於法令規定不是很了解... 人資只願意告訴我 1.可以加保勞保 2.每週工作時數不超過16小時 然後就說以後若有政府單位來函請自行回函,後果自行負責... 想請教各位大大...聘雇一位橋生是不是這麼嚴重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3.54.244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HRM/M.1397065698.A.0A3.html
LFYONE:有工作證就可在,但每週好像只可以上班40個小時,每日工作 04/13 12:29
LFYONE:不可超過8小時,印象中 04/13 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