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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 假設如下: 公司起薪是30,000元,內含伙食津貼, 當月有請一天事假,事後收到薪資條後卻是, 30,000 - 事假1天 - 勞健保 - 事假當天的伙食費 = 實領 但是公司一開始有說明伙食津貼只是一個名目, 而在我認知中已扣事假1天的薪水為什麼還要扣伙食費? 請問這樣是合理的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66.68.13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HRM/M.1399862454.A.62A.html
cyhs21119:不是還蠻正常的都這樣算嗎? 05/13 11:52
cyhs21119:沒有上班怎麼會給伙食津貼@@ 05/13 11:53
judy2475:合理阿,公司都這樣 05/13 19:28
wildyworld:這樣算跟你用全薪下去扣應該會得到一樣的數字啊 05/16 2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