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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妹現在碰到了一個情況很困擾 我是3月份到職9/11離職 9/16到新公司報到 但我前公司老闆10/7才跟我要資料要辦勞健保轉出 在這同時我收到了健保局寄來的欠費通知 我3.4月是沒有被公司加保的 保費總共是1498 好的 問題來了 3月前公司老闆發薪水給我的時候並沒有扣勞健保自負額 所以這個月就不計較了 但四月有扣了 但其實四月我根本沒有被加保到 有反映給前公司老闆 但前公司老闆卻說 因為他到10/13才幫我退保 等於我離職後還是幫我多加保了一個月 所以應該是可以抵消我沒有吃虧 但我新公司9/16就幫我加保了阿? 那我不就是有將近快一個月的時間重複繳了勞健保費了嗎? 我現在困惑的是 我該申請退費嗎?勞健保是有辦法申請退費嗎? 還是應該要怎麼處理比較好 我好困惑阿!!! 拜託各位幫幫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70.214.15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HRM/M.1413221853.A.2CA.html
min1119: 有薪資條還是什麼東西可以證明 3月份就到職了嗎??? 10/14 13:26
lyupearl: 我記得如果有重複加保,可以到健保局申請退款吧! 10/15 01:47
lyupearl: 不過只要你能證明你是在3月的時候就到職的話,不管公司 10/15 01:47
lyupearl: 後面幫你多保一個月,他都要幫你補保4月的勞健保。 10/15 01:47
lyupearl: 而且不管是沒保4月,還是多保10月,都是他公司自己的疏 10/15 01:47
lyupearl: 失! 10/15 0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