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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一下大家 本身是派遣人員 要在12/31離職 照道理明年度的連假我已沒在職 是享受不到連假的 那麼我今天27號還需要補班嗎? 跟公司問過說不用上 但就在剛剛被派遣去的單位長官打電話 叫我要去上班! 理由是人事總處的日曆就是寫要上班 不管明年度是不是在職都要上班 是我認知有問題還是他? 請問我認為我不用補班 若需補班應該多給我薪水是對是錯?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3.196.150.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HRM/M.1419642773.A.2A7.html
lasin: 如果一定要上班,可要求加班費,因為是補104年你不在職的班 12/27 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