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chris:明文規定:離境6個月以上就可能被視為放棄,有可能沒收綠卡 04/04 15:15
→ cchris:去年開始已經都有連線,美加陸路也交換資料,所以漏洞全滅 04/04 15:16
→ cchris:所以保險的做法是三月中之前入境,不然就再辦個回美證 04/04 15:17
→ keanur:等到真的要常住美國再辦一次綠卡,這樣會搞的很麻煩。 04/04 17:01
推 cassine:你申請公立學校博士班的話有身份會影響學費,對申請來說會 04/04 17:27
→ cassine:是加分 04/04 17:27
推 vicwk:以前不是離境365天以上會失效? 不知何時改為183天的? 04/05 08:23
→ cchris:沒有改;365天以上必定中斷居留,6個月的話可能中斷居留 04/05 09:17
→ roastchicken:所以定義上是只要離境不要超過半年就好? 不是樓主所 04/05 17:48
→ roastchicken:說 要在美國本土實際住滿183日/年? 04/05 17:48
→ miluco:樓上的兩句話不是一樣嗎?都是得在美國住滿半年 04/06 08:35
推 roastchicken:第一句話是一年只要到美國幾天 兩次 就好 04/06 10:39
→ roastchicken:蠻多人一開始尚要處理母國的財產等 必須這樣兩地跑 04/06 10:40
→ cchris:每次離境不超過183天是最底限度,但未必不會被刁難 04/06 11:14
→ lovexcom8:感謝大家回覆,目前就是要確認需要實際住滿183或是離境 04/08 11:22
→ lovexcom8:不超過183,目前計畫今年申請,明年四、五月飛去準備 04/08 11:23
→ lovexcom8:入學(如果有拿到AD的話 = =)辦回美只是不想冒險,比起 04/08 11:25
→ lovexcom8:機票,回美還是比較便宜.... 04/08 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