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chris:要讓對方相信婚姻是真,長期沒住一起是個不利因素,就看別的 04/25 01:11
→ cchris:工作也是一個不得已的理由;移民官會考量各方面來判斷 04/25 01:16
→ jeff19860713:非常謝謝你 再請問一下 如果拿到綠卡後 我也去大陸 04/26 03:39
→ jeff19860713:工作 是不是之後remove condition也很危險 因為2個人 04/26 03:40
→ jeff19860713:人都不在美國 還是只要我固定在美國待多久就ok?謝謝 04/26 03:41
→ cchris:拿綠卡不適合長住在外國;小心入境時被刁難/沒收 04/26 05:59
→ keanur:應等到會長住美國再申請綠卡,只會綁手綁腳 04/26 19:14
→ ndr:美國綠卡已經很人性化了,只要看起來這個人的生活中心在美國就 04/27 01:34
→ ndr:ok;台灣綠卡是用電腦算的,在台日數少於183天就要有準備了 04/27 01:35
→ jeff19860713:謝謝大家的回答 所以主要是在我就對了 我的配偶在大 04/27 02:19
→ jeff19860713:陸工作 問題應該不是很大 目前最後的打算應該是我留 04/27 02:21
→ jeff19860713:在美國 對方在大陸工作 或是就放棄這個offer 04/27 02:22
推 kkia:兩人可以不住在一起,但只少要同國,因為出入境查得到,我朋 04/27 23:43
→ kkia:友兩人不住同一國,花了20年才拿到公民,因為一直被質疑要補 04/27 23:44
→ kkia:資料所以一拖再拖,不住同國的問題真的很大,另外申請綠卡是 04/27 23:44
→ kkia:想變成永久居留,你不長住美國的話申請幹嘛?這也會有問題 04/27 23:45
→ kkia:另外我律師也說,工作不是個非得離開美國的理由,是個人意願 04/27 23:46
→ kkia:你配偶大可為了愛放棄海外工作,一般夫妻是不會結婚後不住一起 04/27 23:47
→ kkia:這點讓你的婚姻看起來很可疑,請以一般夫妻的角度來檢視 04/27 23:48
推 ndr:換原po當疑民官,會對這種件有何看法? 04/28 10:37
→ ndr:字沒打錯.疑民局的任務就是讓真貨拿到想申請的東西,讓可能有 04/28 10:39
→ ndr:任何虛偽造假的狀況放在電子顯微鏡下觀查,甚至無法通過. 04/28 10:40
→ jeff19860713:瞭解了 真的非常謝謝大家 05/02 1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