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
看板Immigration
標題Re: [問題] 送I-485的時機
時間Wed May 14 14:36:51 2014
※ 引述《kukukuku (ku~ku~ku~)》之銘言:
: 我想請問一下, 我目前是拿H1B簽證
: 我與女友已經在美國登記結婚, 公司在今年一月底幫我送出PERM, 目前還在等通知
假設你是EB2,沒有排期問題
: 因為女友目前人在台灣, 今年應該是不會過來美國, 明年要過來也可能是年底或是後年
: 申請綠卡時我打算幫我們兩人同時遞出申請
: 想請問一下, 以我們的這種狀況, 是應該
: 1. 延遲I-140, I-485的遞送, 拖到她拿H4 過來後才遞出I-485申請
未必要延遲,你可以照送你的140/485,等她用H4過來之後,再自行送485
或是先送140,等到她用H4入境之後,再一起送485,兩者差異不大
: 2. 延遲I-140, I-485的遞送, 等到她拿ESTA 入境60天後再遞出I-485
如上述,必須用H4入境,此例ESTA入境不能轉換身份,因為你不是美國公民
: (不過不知道I-140, I-485可以拖多久....)
140/485的核准大約2~6個月。若已經通過了也沒關係,可以follow to join
: 3. 迅速一起遞完I-140, I-485, 我先在美國拿到綠卡, 她在台灣面試(?)
這就是follow to join
: 抱歉我分不太清follow to join 和 CP 的差別
這個例子裡,follow to join就是採用CP的流程,所以若A則B,無二無別
: 如果是方案3, 不知道是否可以自行決定我女友那邊遞出follow to join 或CP 的時間呢?
: 有規定說我綠卡後拿到多久她一定要提出申請嗎?
沒有,想移民的時候再申請就好,隔十年也ok
想follow to join時,向移民局遞出I-824,約三個月通過,就會轉到AIT面談
: 或是有規定她拿到綠卡後多久一定要入美嗎? (因為目前她那邊的時間都還不太確定)
AIT面談完畢就會發出移民簽證,一般半年有效,必須在效期內入境美國,否則作廢
如果還暫不想移民,就要請AIT延後面談日期,可以延後一段時間
: 非常感謝大家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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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kukukuku:非常感謝板主的回答, 我是用EB2沒錯 05/14 14:51
→ kukukuku:所以最簡單的方式就是, 我照我正常的程序走, 不用刻意延 05/14 14:52
→ kukukuku:當她想過來時則用follow to join的方式, 約三個月後面試, 05/14 14:53
→ kukukuku:面試完半年後過來, 這樣的流程對我來說是好消息:) 05/14 14:54
→ kukukuku:抱歉還有一個問題, follow to join 時她才要遞出申請, 這 05/14 14:54
→ kukukuku:表示我在丟140, 485時不用附上她的出生(戶籍)證明是嗎? 05/14 14:55
→ cchris:她送485才要準備出生證明;但你的140/485也可填上配偶資料 05/14 14:59
→ cchris:另外你們已經結婚了,所以她應該叫"配偶/妻子"而非"女友" 05/14 14:59
推 kukukuku:抱歉, 習慣一時還改不過來, 以後我會多加注意 05/15 01:50
→ kukukuku:非常感謝您的回應 05/15 01:50
推 AppleFox:cchris大請問是否只要再拿到綠卡前結婚 follow to join 05/15 12:56
推 AppleFox:之後配偶任何時候都可以以H4入境 再I485轉換身份? 05/15 13:00
→ cchris:H1變成綠卡後,H4就失效了,只能走CP移民簽入境(這才叫做FTJ) 05/15 13:46
→ cchris:如果H1還沒改成綠卡,那就不叫做FTJ,而是單純的AOS (I-485) 05/15 13:47
推 AppleFox:了解 感謝回答 05/16 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