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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詢問CC大許多關於簽證問題非常感謝。但,今天才發現老公持有綠卡已滿五年,綠卡 上是寫10/15/08,然後老公也連續在美國境內居住已超過30個月(3年),就是2011/10入境 持綠卡工作居留,請問這樣是不是就已經達到申請公民資格? 謝謝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66.250.8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Immigration/M.1410679627.A.0B1.html
cassine: 60個月內住滿30個月,每次離境不超過180天始有資格 09/14 23:27
sandra335: Yes,可以辦理了,感謝回覆。 09/15 0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