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Immigration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已爬文, 但看得有點眼花撩亂, 我之前是用觀光簽進來的, 因為一些原因拖到這陣子才結婚, 當初海關給的半年停留期已經在今天正式到期, (簽證2016過期) 爬文時有看到I-485是要在有合法簽證時提出轉換身分才能用, 那像我這樣逾期居留還是可以只填那些申請時需要的一般表格嗎? 還是我得另外填其他的表作為漂白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75.166.138.13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Immigration/M.1417620408.A.CEC.html ※ 編輯: s90236a (75.166.138.130), 12/03/2014 23:29:55
cassine: 送I-601A,讓黑掉的身份漂白回來 12/04 01:12
cchris: I-601A是給回台灣走CP的人辦的,原po的情形不需要這個 12/04 02:29
cchris: 原po的狀況,只要單純送出I-485即可,和其他人案件沒有不同 12/04 02:34
cchris: 因為公民配偶是eligible for AOS,就算已經overstay 12/04 02:35
cchris: 不過動作不要再這麼慢了,有效率的人,結婚2週內就完成送件 12/04 02:36
cchris: 體檢/出生證明/文件都能在2星期內遙控完成,沒理由慢慢來 12/04 02:37
cchris: 總之,身份逾期的公民配偶不需要申請waiver,就當做沒發生過 12/04 05:12
cchris: 也就是說不需要"漂白"的動作,全自動;只要不是偷渡入境即可 12/04 05:14
cchris: 例如有案例是身份過期10年之後,和公民結婚,直接I-485成功 12/04 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