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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快回台灣了 開始準備回台灣戶政事務所"加註"結婚 開始頭大... 想請問本上有經驗的大大們 自行中譯的結婚證書 裡面的英文 人名 地址 簽名 那些應該要怎麼翻呢? (EX: Jennifer就填中文 "珍妮佛" 嗎? 還是寫成 "珍妮佛(Jennifer)"比較清楚呢) 先生的名字是不是就填他"即將"要取的百家姓中文名 而不是他英文名字的直接中譯呢? google可以找到有前人分享已經翻譯好的中文格式版本 但內容的填寫就摸不著頭緒... 感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0.185.156.22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Immigration/M.1420844841.A.557.html
cchris: 這叫做"補登記"結婚;翻譯的目的是忠實的反應出原文件 01/10 08:54
cchris: 原文件上面沒有中文名字,那麼譯文就不應該自己亂取一個 01/10 08:55
cchris: 而應該忠實的翻譯,該翻珍尼佛就珍尼佛;只要合理就好 01/10 08:56
cchris: 而且TECO也不擔保其正確性,會叫你簽名聲稱你的翻譯是正確 01/10 08:56
keanur: 戶政事務所有取中文名的登記,是有效的法律證明文件。 01/10 14:54
GloriaDin: 我當時是填先生要取的中文名,這樣將來文件才會一致 01/11 04:23
GloriaDin: (身分證上有配偶名) 01/11 04:23
lyjh0223: 謝謝~去了經文處,他們是要我填新取的中文名 01/12 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