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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八年前替父親投保當時很夯,事後又被很多人嘲諷的「保証保,但不保証賠」的 險種。 保額50萬元,累績總繳保費大約41萬。目前父親身體狀況愈來愈不好,經醫學中心 醫師評估後開立完殘障的証明。(父親持續都在醫學中心看診) 向保險公司提出理賠申請,(也只能理賠50萬,幾乎是把拿保費拿回來+利息),理賠 部卻告知,請我再到醫院申請這幾年的病歷。 我的理解是全殘=死亡,不管任何原因造成的,都應該依約理賠才對,檢附病歷的目的 到底為何?是由除外的考量嗎? 如果因某種疾病造成除外的話,那當初號稱「免體檢」、「保証保」不就一點意義都 沒有。 更何況,一點道德的風險都沒有,花了八年多的時間只是要拿回原繳的保費,又不是要 詐領巨額的保險金,真搞不清楚保險公司在想什麼。 有專業的大大可以解惑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4.57.12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Insurance/M.1413383088.A.2E5.html
ihakkanet: 填病歷調閱同意書給保險公司可領延遲給付息 保險公司會 10/15 22:37
ihakkanet: 去現場拍照存證 10/15 22:37
malaya: 我不在意利息,只是不懂為何要病歷?什麼原因造成的全殘重 10/15 22:39
malaya: 要嗎? 10/15 22:39
beriaura: 可先確認一下是否是理賠必備文件 10/15 23:34
ymca00: 你沒說是哪家保險公司讓大家知道一下XD 10/16 01:05
qmaper: 你看一下保單條款 說不定有寫 10/16 06:46
coeric: 第一句指的不就是康健?還是我有誤會? 10/16 07:31
mcintyre: 看文章也應該知道是哪一個商品/險種才是 10/16 1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