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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友好,我想請問一下 公共財團法人交流協會在法律上有沒有權利可以主動去查詢簽證申請人的帳戶餘額? 舉個例子:申請打工度假簽證必須要提出一個存款帳戶至少x萬元的餘額證明,申 請完到簽證合格結果發表這中間有一個月的時間讓審核官做申請人的審核,包括審 核官和交流協會假設想確認審核的這一個月裡申請人是不是真的有維持x萬元以上 的餘額,他們可以主動去查詢申請人這一個月之內的餘額嗎?? 一般人因為隱私權和個資法之類的不能隨便查別人的帳戶餘額,但我想問的是像公共 財團法人交流協會之類的單位是不是不受限制可以真的主動查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2.90.4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AW/M.1397889701.A.F56.html
cute101037:請問公共財團法人交流協會是專有名詞麼? 04/19 15:57
cute101037:還是你要問共益財團ZXCVBNM< 基金會? 04/19 15:57
cute101037:我沒有特別的專業知識...只能回復妳一般的 講理 04/19 15:58
cute101037:法人就先當成一個人來看待....所以他人 原則上不可能 04/19 15:59
cute101037:有權利調你的個人資料.....但是 他的業務就是要審查妳 04/19 16:00
cute101037:資料的話,,,,應該會給妳簽個同意的文件或是有特別的法 04/19 16:00
cute101037:規來讓她們有權限 以上 04/19 16:01
bailan:只聽過財團法人交流協會,就日本駐台辦事處 04/19 2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