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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 最後以七萬元和解~ 好貴的一堂課 一個經驗 ※ 引述《dorna (不一樣的人生正式啟程)》之銘言: : 是這樣的 : 我在奇摩購物中心買了數件 w.p.c. 日系經典款。時尚雨衣.風衣(R1001) : 當時特惠590/件 我用了購物中心裡的圖放到奇摩拍賣售$700 : 結果被檢舉違反著作權法 : 昨天我去出偵查庭 對方沒有來 檢察官希望我和解 : 我回去以後寫了狀紙如下 : 想請問這樣有機會可以緩起訴嗎? 我哭得很慘.....謝謝大家 : 刑事陳報狀 : 案號 OO年度 O 字第OOO號 : 股別:O股 : 被告:OOO : 住址:OOO : 為 鈞署OOO年度O字第OOOO號OOOO案件,謹依法陳報事: : 一、 被告在工作之餘經營奇摩網拍為貼補家用,因缺乏法律常識, : 用了網路上的圖作為拍賣照片,因此違反著作權法 : 二、 被告認罪, 對此深感後悔同時保證絕不再犯,也立即將網路上的照片撤掉, : 並致電對方律師尋求和解,但對方開價20萬,被告是一平凡上班族且有家庭 : 和年邁父母需要照顧,實在無法負擔,懇請 貴署姑且念被告為初犯,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159.137.144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AW/M.1399906266.A.4CF.html
KKyosuke:雖然貴了點 但是能早早解決事情應該是件好事 05/12 22:57
KKyosuke:否則對方不怕跟你打官司 你光來回法院奔波就飽了 05/12 22:58
jojoSpirit:對方也是要錢,也沒那麼愛打官司啦.... 05/13 00:45
basta:剛查了奇摩,樂天和淘寶同型號商品,真是發現不少樂趣 05/13 03:27
generally:拍拍 05/1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