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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友們大家好~ 今天遇到一件讓我很疑惑的事情, 但我對法律完全不了解, 希望版友們能幫我解惑。 事情是這樣的: 我有個學生被剛分手的男友恐嚇, 例如用簡訊傳:"如果接下來你血淋淋倒在路上,不要怪我" 我建議她去警局備案。 到了警局, 警察說沒有備案這種東西, 說了就是報案。 此外,警察還說:"如果確定要報案,現在就找剛分手的男友到警局釐清真相" 學生怕都怕死了, 當然哭著說不要報案~ 以下是我的疑惑: 1.是因為學生的前男友有恐嚇,屬於公訴罪的關係, 因此才會"只有報案,沒有備案"嗎? 2.若報案的話, 警察的作業流程是一定要立刻找相對人到警局嗎? 3.對於類似的情況,比較好的解決方式是什麼?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ccfg。\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05.130.12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AW/M.1400071663.A.10F.html
lukehong:1.備案是以前吃案用的 報案就報案沒有什麼備案 05/14 20:50
ewings:一開始就沒有備案這種事 05/14 20:51
lukehong:2.會通知作筆錄 不然怎麼調查 3.蒐證 注意安全 05/14 20:51
jhp:針對第二點,會讓雙方直接在警局"對質"嗎? 05/14 20:51
alawyer:找人陪同報案吧。 05/14 20:52
maniaque:既然是學生,就請家長出面吧,這已經是恐嚇罪了... 05/14 21:05
wsx1983:開了報案三聯單,才叫報案。備案是用來騙人的 05/14 23:38
mgjosr:我也報過警 警察講的沒錯沒有備案這東西 05/15 01:37
g243536:都要走法院了還怕 05/15 08:50
loveflames:沒有備案這回事 05/15 09:06
KKyosuke:就跟新聞常講的保留法律追訴權一樣..本來就沒有這些東西 05/15 09:51
snowtoya:沒遇過在警局對質的,頂多到偵庭去吵還會被檢察官罵 05/15 10:18
loveflames:追訴權嚴格上來說是屬於檢察官的 05/15 10:21
heronash:應該就是指寫在工作紀錄簿上 說警A今天上班有遇到這事 05/15 16:17
maniaque:保留法律追訴權,翻成國語大概就是"老子我先不告你" 05/15 16:34
KKyosuke:先嚇嚇你(? 05/15 16:39
dragon8332:老子先不告你很有意境哈哈 05/15 20:15
ixixet:保留法律追訴權、備案、和隨便寫的存證信函,三大無用 05/15 22:23
KKyosuke:存證信函不也是一樣嘛 我可能會告你給我小心一點(? 05/15 23:39
smilelover:XDDD 05/16 0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