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ukehong:1.備案是以前吃案用的 報案就報案沒有什麼備案 05/14 20:50
→ ewings:一開始就沒有備案這種事 05/14 20:51
→ lukehong:2.會通知作筆錄 不然怎麼調查 3.蒐證 注意安全 05/14 20:51
→ jhp:針對第二點,會讓雙方直接在警局"對質"嗎? 05/14 20:51
→ alawyer:找人陪同報案吧。 05/14 20:52
推 maniaque:既然是學生,就請家長出面吧,這已經是恐嚇罪了... 05/14 21:05
→ wsx1983:開了報案三聯單,才叫報案。備案是用來騙人的 05/14 23:38
推 mgjosr:我也報過警 警察講的沒錯沒有備案這東西 05/15 01:37
→ g243536:都要走法院了還怕 05/15 08:50
推 loveflames:沒有備案這回事 05/15 09:06
→ KKyosuke:就跟新聞常講的保留法律追訴權一樣..本來就沒有這些東西 05/15 09:51
→ snowtoya:沒遇過在警局對質的,頂多到偵庭去吵還會被檢察官罵 05/15 10:18
推 loveflames:追訴權嚴格上來說是屬於檢察官的 05/15 10:21
→ heronash:應該就是指寫在工作紀錄簿上 說警A今天上班有遇到這事 05/15 16:17
推 maniaque:保留法律追訴權,翻成國語大概就是"老子我先不告你" 05/15 16:34
推 KKyosuke:先嚇嚇你(? 05/15 16:39
→ dragon8332:老子先不告你很有意境哈哈 05/15 20:15
→ ixixet:保留法律追訴權、備案、和隨便寫的存證信函,三大無用 05/15 22:23
推 KKyosuke:存證信函不也是一樣嘛 我可能會告你給我小心一點(? 05/15 23:39
噓 smilelover:XDDD 05/16 0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