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IAWIE (維)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請問要補充請求權基礎要用哪種狀紙?
時間Thu Jul 3 18:31:18 2014
譬如說一開始只有依184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
但是後來發現應該用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更適合
那麼按舊訴訟標的理論 這是基於同一事實 但是兩個訴訟標的
那麼狀紙的抬頭是要用"訴之追加聲請狀"嗎?
可是按新訴訟標的理論 訴訟標的和訴之聲明是一樣的
而請求權基礎只是請求的理由
那麼抬頭是用"補充理由狀"嗎?
但其實不管新舊理論 都只是要補充可以請求的法條依據而已
用什麼狀紙的抬頭有差嗎?
法官因為不認同新理論而駁回後者嗎?
或只須要改正就好了?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1.122.96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AW/M.1404383480.A.DF9.html
推 TheMidnight:新訴訟標的理論被最高法院打好幾拳了... 07/03 19:53
→ TheMidnight:如果是地院搞不好比較有機會是邱派的 07/03 19:54
→ TheMidnight:那你用哪種方式也許就都無所謂 07/03 1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