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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小弟昨天在網路上和人筆戰.... 在文章中,對方有出現這樣的字眼讓我有遭受侮辱的感覺: "看不懂中文的話,可能是中文老師死的早唷~~~" "喔喔~~原來閣下判斷事情合不合理的點在於沒人噓呀?醒醒吧 阿宅" "不要成天在這打鍵盤棒球好嗎?宅宅。" 問題:想在此請問諸位先進,試問該板友這樣的言論是否已經違反 "公然侮辱罪"?? 小弟若沒告成,是否會被他反告"誣告罪"呢?? 若被告的住處離我家甚遠,小弟是否可請警察或檢察官將案件選擇在小弟的住處 附近開庭??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70.231.7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AW/M.1404437518.A.C22.html
niceshotse:不構成....沒有誣告,請勿浪費司法資源 07/04 10:12
amao969:沒有!但你還是可以告 能不能起訴就看檢察官的認知!你也 07/04 10:17
amao969:可以請律師自訴 反正只是打面子的官司想教訓對方而已 有沒 07/04 10:17
amao969:有起訴不是重點!誣告罪是意圖是對方坐牢 才可能成立!地 07/04 10:17
amao969:點是按發生地或被告戶籍地為主 在狀紙上只要寫在住處上 07/04 10:18
amao969:網時發現被告以某某文字涉嫌公然污辱即可 就可先以你的戶 07/04 10:18
amao969:籍地來審理 07/04 10:18
sico5566:可以告會不會起訴要看檢察官對於宅這個字是否有貶意 07/04 10:22
sico5566:誣告不會成立 因為的確有這件事情不是虛構 07/04 10:23
sico5566:可以申請在居住地開庭 不過還是一樣要看檢察官肯不肯 07/04 10:24
niceshotse:http://ppt.cc/uA70 最近的新聞,可以參考一下 07/04 10:27
niceshotse:和人筆戰也要有被酸的心理準備,你就算提告,對方上法院 07/04 10:28
niceshotse:如果答辯得當,你勝訴機會很低,還會變法院認證的宅... 07/04 10:28
belmontc:我不敢斷言 只說很難成立,你可以去告 不過只是自討沒趣 07/04 10:32
belmontc:或者更老實地說對方這種言語程度 你不能反駁只想假藉刑法 07/04 10:33
belmontc:來一出怨氣 這樣只會讓自己更難看吧? 07/04 10:33
sevatif2:檢座怎摸看你.....沒有人知道~~~ 但你所為查核 IP, 篇文 07/04 11:22
sevatif2:參造20396 07/04 16:07
wsx1983:這會成立的話! 鄉民說話就不會那麼重量級機車了>"< 07/05 00:47
wsx1983:但想嚇對方,當然能告。 但前題你真的要很有時間 07/05 00:48
yyyyssss:可以告,就算真的告成我看也划不來,誣告應該沒有,誣告 07/16 13:13
yyyyssss:要有積極行為極意圖使人有司法處分 07/16 13:13